江盐集团: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独立董事谢海东)
公告时间:2025-04-28 20:25:30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谢海东)
本人作为江西省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度始终秉持着对法律法规的严格遵循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以客观、公正、独立为原则,勤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致力于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发展,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现将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海东,1972年1月生,男,博士研究生学历,政治经济学专业。曾任江西省统计局农村经济社会调查队和企业调查队科员、副主任科员。历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等职务,现任南昌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南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普天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委员会主席)。2020年8月至今,兼任江盐集团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10次董事会会议,4次股东大会会议。本人均严格遵守规定,亲自出席各项会议,未出现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会前、会中,本人认真阅读、审议各项议案,基于自身专业知识和独立判断,与公司及相关方保持密切沟通,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提升决策科学性和合理性水平。报告期内,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
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
以通讯 是否连续两
事姓名 应出席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方式出 次未亲自出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会议
谢海东 10 10 6 0 0 否 4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并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召集人,精心组织并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严格按照《公司章程》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职责。2024 年度,
召集并主持召开 4 次会议,审议议案 5 项,重点关注了公司经理层业绩考核和
薪酬管理制度方案、经理层 2024 年度和 2023-2025 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等,确
保公司绩效考核与薪酬制度的科学性和公平性,有效激发公司管理层和员工的工 作积极性。
同时,本人作为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参加战略与提名委员会 会议和日常工作,依据《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与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 关制度的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现状及市场需求,对公司发展战略方向、重大投资 项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变更调整等重大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积极参 与年度投资计划、利润分配方案的讨论与确认,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助力公 司董事会科学决策。
(三)发表声明和独立意见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在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经营状况的前提下,依靠自己 的专业知识和能力做出客观、公正、独立的判断,与其他三位独立董事一起对公 司相关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继续加大调研力度,累计开展了 8 次实地调研,累计现场工
作时间不少于 15 日。深入企业一线,通过生产基地参访、会议座谈、部门走访、
个别访谈等多种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项目推进、规范运作、技术创新、节能降耗等方面的新进展、新动态。在调研过程中,本人结合工作职责重点跟进了公司薪酬考核、股权激励、市值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等关键领域事项,深入了解公司在这些方面的工作进展、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结合调研获得的第一手资料与信息,形成了自己的专业判断,提出相关决策咨询建议,在相关会议上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积极为公司的科学决策服务。
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回应本人关心的问题,并安排董事会办公室专门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支持。总体上,本人认为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和支持。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重视与公司中小股东的交流沟通,关注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也将中小股东所关注的问题, 及时反馈公司,促使公司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本人对公司的重大关联交易及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认真审查,本人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事前审核,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认为董事会所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均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3年年度报告》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选任程序均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严格审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考核方案程序、结果,认为公司严格按照《经理层薪酬与业绩考核管理办法》执行,考核及薪酬发放符合规定要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2025年度,本人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严谨的态度,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进一步增进与其他董事、监事、经营管理层的沟通与协作,为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价值提升,促进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做出更大的贡献。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