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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晶光电: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20:02:47

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024 年度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作用,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现将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在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 2023 年财务相关
事项后,因董事会换届选举,审计委员会成员发生重组。公司现任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谢永勇先生、沈险峰先生及非独立董事胡婧女士共 3 名成员组成,具有会计专业背景的谢永勇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召集人),公司审计委员会构成合理。
二、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全体委员亲自参加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与审议。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4 月 15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
(2)《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

(5)《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6)《关于公司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7)《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8)《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 2023 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10)《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3、2024 年 8 月 18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
议案:
(1)《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3)《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4、2024 年 10 月 23 日,召开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
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除上述 4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在 2024 年年度报告审计期间,还召开了两次
与年报审计会计师的沟通会,具体情况如下:
1、2024 年 12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 2024 年年报第一
次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年审注册会计师编制的《注册会计师与治理层的沟通函》,了解了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以及审计重点项目。
2、2025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 2024 年年报第二次
审计沟通会。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其他独立董事听取了天健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的初步意见,并对长期资产减值、可持续经营、监
管机构关注事项等内容进行重点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主要工作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通过直接沟通与调查评估的方式,审计委员会监督并评价了天健的审计工作,认为天健年审会计师在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时,遵循独立、客观、公允、公正的职业准则,业务素质良好、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出具的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向董事会提出续聘审计机构的建议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经 2024 年第三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查,认为天健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等业务资格,其独立性与诚信状况良好。在开展 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时,按时完成公司审计任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天健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
(3)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重大事项
在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天健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重点审计领域和关键审计事项予以关注。审计委员会认真督促会计师尽职审计,要求其严格把控审计工作的整体质量,在审计期间未发现其他的重大事项。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
(1)指导并监督内部审计工作实施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与公司内控审计部多次开展线上、线下沟通。通过审阅内部审计专项报告,在了解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基础上,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合规性、财务可靠性。
(2)审阅并督促内部审计相关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内部审计
工作报告》,在要求公司内控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及时沟通、积极配合的同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审计制度与审计计划执行审计工作,敦促内部审计部门有效推进审计问题的整改。审计委员会认为内部审计工作运作合规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运作不规范等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3、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定期财务报告均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和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报错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披露内容及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4、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性进行认真审查,并以此为基础对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作出评价。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各项法律法规,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治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管理要求,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规范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在认真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后,一致认为公司内部控制未发现重大缺陷,其报告能够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内控实际情况。鉴于此,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相关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协调相关工作,使管理层、内控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天健进行充分、有效地沟通,并对沟通事项予以充分关注和认真审议。在提高相关审计工作效率的同时,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夯实了基础。
四、总结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以及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忠实、勤勉、谨慎地履行了审计委员的职责。2025年,我们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继续恪尽职守,通过强化自身专业能力,以公正客观的职业操守,合法合规地完成公司与董事会的各种委托事项,以独立审慎的专业态度,积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亿晶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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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永勇 沈险峰 胡 婧
签署日期: 2025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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