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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宝股份: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56:25

目 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 1—2 页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 3—17 页
三、资质证书复印件......第 18—21 页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7-587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新宝股份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新宝股份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新宝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新宝股份管理层编制的 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
修订)》(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新宝股份募集资金 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
(深证上〔2023〕1145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54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17 年 3 月 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51,119,800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17.86 元,共计
募集人民币 912,999,628.00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4,976,445.71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88,023,182.29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7 年 3 月 10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7]第 ZC10115 号《验资报告》
验证确认。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2837 号)《关于核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3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 25,254,895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8.25 元,
共计募集人民币 965,999,733.75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26,123,819.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39,875,914.66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由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2 月 25 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0]第 ZC10610
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36,023,695.00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27,008.63 元,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
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3,093.22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投
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996,893,375.02 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8,537,611.97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9,596.55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入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50,342,177.31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0.00 元,
且该项目资金账户已全部注销完毕。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024 年度,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 128,390,110.81 元,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16,608,361.26 元,募投项目结项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1,726.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407,161,833.21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81,923,903.79元,募投项目结项累计转出的募集资金金额为 1,726.00 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614,636,259.24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含结构性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防范资金使用风险,切实维护投资者利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1、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华侨永亨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佛山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佛山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五家银行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用于存放和管理全部 2017 年非公开
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并于 2017 年 3 月 30 日与上述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东莞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本公告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有效的履行并已经履行完毕。
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IPO 及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29
号)。截至 2018 年 12 月 31 日,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高端家用电动类厨
房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截至 2018 年 12 月31 日剩余 6,860.53 元系银行利息收入尾款,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扣除手续费余额
6,503.33 元)。公司已于 2019 年 5 月 7 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结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1 号)。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及“健康美容电器项目”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及投资收益)共计
8,555.68 万元(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
准)用于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预算的追加,转入“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经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已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办理
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 8,582.58 万元)及销户事宜。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及节余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号)。
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已实施完毕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同意将上述募投项
目节余募集资金 0.31 万元(截至 2024 年 9 月 30 日的余额,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
结息余额为准)转出到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同时将注销存放上述募投项目资金的专项账户。
公司已于 2024 年 11 月 8 日办理完成上述转账(实际转出 0.31 万元)及销户事宜。
至此,公司 2017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已经全部实施完毕。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注销后,公司及保荐机构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应银行共同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2、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上述法律法规及《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分别在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勒流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德勒流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勒流支行四家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分别用于存放和管理 2020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创意小家电建设项目”“品牌营
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企业信息化管理升级项目”募集资金,并于 2021 年 1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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