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34:07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作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对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汇报如下:
一、 机构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27 年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 4 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截至 2024 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拥有合伙人 296 名、注册会计师 2,498 名、从业人员总数 10,021 名,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743 名。
二、 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爱国 1995 年度 1999 年度 2012 年度 2023 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 聂亮 2018 年度 2018 年度 2023 年度 2023 年度
师
质量控制复核 高民 2005 年度 2004 年度 2012 年度 2023 年度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市公司审计 执业时间 提供审计服务
时间 时间
人
(1) 项目合伙人张爱国,近三年签署了银河电子、海鸥股份、美思德及沪江材料等 9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签字会计师聂亮,近三年签署了苏博特、嘉环科技、迈拓股份等 3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质量控制复核人高民,近三年签署了 3 家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上述人员过去三年没有不良记录。)
三、质量管理
(一)项目咨询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立信制定了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审计过程中,立信实施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主要包括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独立项目质量复核以及专业技术复核。审计项目组内部复核主要包括
对所有工作底稿执行详细复核,以及由经验丰富的审计小组成员执行第二层次复核。详细复核和第二层次复核的重点为所开展审计工作的充分性、财务报表的公允列报以及审计报告的适当性。
(四)项目质量检查
立信质控部门负责对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的运行承担责任。立信质量管理体系的监控活动包括:质量管理关键控制点的测试;对质量管理体系范围内已完成项目的检查;根据职业道德准则要求对事务所和个人进行独立性测试;其他监控活动。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五)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立信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立信完整、全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工作方案
2024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立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联方交易、租赁业务等。
立信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立信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五、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立信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资深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服务合伙人担任。
六、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立信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立信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突发事件处理等系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七、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立信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立信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经审查,公司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八、总体评价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
规范,结合公司 2024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业务情况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以及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
经审查,公司认为立信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特此报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