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博特: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9:34:07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认真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 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的基本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三人,基本情况如下:
主任委员钱承林,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7 年 5 月出生,本科学
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89 年 8 月至 1997 年 10 月任南京港务局会计主管;
1997 年 11 月至 2000 年 2 月任江苏苏亚审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2 年 2 月至 2023
年 2 月任南京苏建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所长、主任会计师;2023 年 2 月至今任南京宁瑞会
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2015 年 2 月至 2021 年 4 月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委员李力,李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 年 9 月出生,研究生学
历,博士;1982 年 2 月至 2018 年 9 月历任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
教授,副系主任、法学院党委书记、院长,2018 年 10 月至今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执行院长;2021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委员储海燕,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4 年 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
历,高级经济师;2006 年 7 月至 2022 年 3 月历任江苏省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办公
室副主任、主任、总经理助理、董事会秘书;2022 年 4 月至今任本公司副总经理;2024
年 5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24 年 10 月至今任本公司董事。
其中钱承林先生和李力先生为独立董事,钱承林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及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各成员具有能够胜任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商业经验。
二、 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共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届次 召开时间 审议议案
第六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4 1、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 月 25 日 报告的议案》;
议 2、审议通过《关于审议审计委员会对 2023 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案》;
4、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度内控自我评价报告的
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
7、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8、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6 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月 25 日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委员会第二次会议 月 26 日 案》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审议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月 25 日
三、 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经董事会审议,股东大会批准,决定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认为,公司聘任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流程符合相关规定;聘任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提供相应审计服务的资质和能力。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前了解和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监督了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建议。经审阅由公司出具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日常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检查,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完善,未发现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在年度审计过程中,组织召开了年度审计报告沟通会,向年度审计机构和公司财务人员询问并了解了审计计划和审计工作开展的情况,并重点关注了关联交易、募集资金存储、使用情况、收入确认、坏账准备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等事项,有效促进了年度报告编制和年度审计工作的开展。
审计委员会审阅了公司定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符合《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且公司不存在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四、 总体评价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充分保证拥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 勤勉尽责,切实有效地监督上市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继续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履职,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苏博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