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泰能源: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5:36
证券代码:600157 证券简称:永泰能源 公告编号:临 2025-023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 2024 年 6 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 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12 个月的回购期限内完成;公司 2025 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主要原因:目前公司经营性现金流需优先按照重整(重组)方案安排,满足还本付息的资金需求,同时还需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投入。
●公司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 4 月修订)》(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现阶段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定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同时,为切实保护全体股东合法权益,公司承诺:将按期完成 2024 年 6 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 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12 个月的回购限期内完成;公司 2025 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
规定,公司于 2024 年度已经完成的回购股份金额 229,037,780.08 元视同 2024 年
度现金分红金额。为此,公司 2024 年度合计分红金额为 229,037,780.08 元,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14.68%。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122,398,708.17 0
(a1、 a2、 a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b 1、 b2、 b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560,550,125.59 2,265,702,453.59 1,909,230,333.98
(c1、 c2、 c3)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11,356,523,258.9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22,398,708.17
(A= a1+ a2+ a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B= b1+ b2+ b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911,827,637.72
(C=(c1+ c2+ c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22,398,708.17
总额(元)(D=A+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否
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6.40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是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否
的情形
二、本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 30%的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电力、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能源行业。在当前新型能
源快速发展的同时,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清洁高效利用水平、推进
数字化和智能化应用、增强调节能力等一系列举措,煤炭和火电作为国家能源安
全的“压舱石”和“稳定器”,在能源结构中将发挥着兜底保障及不可替代的作用。
自 2020 年 12 月底完成重整以来,公司生产经营运转正常,但仍处于重整后
的恢复发展阶段。目前,公司立足能源资源禀赋优势,深耕煤电主业,充分发挥
电力区域保供主力军、焦煤核心供应商作用,电力业务抢发电量、效益持续提升,
煤炭业务稳产增效、保持稳定发展,海则滩煤矿项目加快建设、力争早日投产见
效,储能业务有序推进、做好资源与技术储备,确保了公司整体生产经营稳定、
按时还本付息和发展持续向好。
(二)公司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资金需求
2024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283.57 亿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5.61 亿元。公司虽然持续实现较好盈利,但目前正常还本付息、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稳定运行以及重点项目建设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经营性现金流。截至 2024 年末,公司有息负债本金余额 393.52 亿元,根据公司重整方案及子公司
债务重组协议,预计 2025 年需偿还债务本息约 55 亿元。自 2018 年 7 月 5 日发
生债务违约以来至 2024 年 12 月末,公司已累计现金偿还本金 223.13 亿元、支
付利息 137.56 亿元、以股抵债偿还本金 174.42 亿元,共计 535.11 亿元。
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全力提升经营业绩,保持经营性现金流稳定,并将不断加大资金筹措力度,确保按时偿还到期债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推动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三)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偿还债务本息及重点项目建设,以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优化债务结构,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长期盈利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四)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保证所有股东享有平等权利表达意见和诉求,并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单独披露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公司将在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之前召开业绩说明会,就公司经营发展、现金分红等情况与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
(五)公司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坚持聚焦能源主业、扎根实业,不断夯实电力与煤炭主业基础、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加快海则滩煤矿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煤电一体化发展,做好储能资源和核心技术储备、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抵御行业周期性风险能力,实现公司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公司将确保生产经营稳定、发展持续向好,努力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整体价值,以实现对公司股东的长期回报。
公司将认真贯彻与落实证券监管部门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相关政策精神,
积极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结合公司实际,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影响,认真进行现金分红安排,与公司股东共享公司成长和发展成果,更好地回报公司股东。
2025 年,公司将按期完成 2024 年 6 月制定的回购股份并用于注销方案,并
在该方案完成后,另行制定 2025 年回购股份方案,拟定回购股份金额不低于 3亿元,所回购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确保在 12 个月的回购限期内完成。公司 2025年回购股份具体方案制定后尚需经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
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重点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兼顾了全体股东和公司发展的长远利益,有利于维护公司价值和投资者利益,符合公司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特此公告。
永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