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业股份: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5:36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
审计报告书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ZHONGXINGHUACERTIFIED PUBLICACCOUNTANTS LLP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 号丽泽 SOHO B座 20 层 邮编:100073
电话:(010)51423818 传真:(010)51423816
目 录
一、审计报告
二、审计报告附送
1.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4.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5.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6. 财务报表附注
三、审计报告附件
1.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营业执照复印件
2.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证书复印件
3. 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A N T S L L P
地 址 ( l o c a t i o n ):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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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计 报 告
中兴华审字(2025)第 030384 号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业股份公司”)财务报表,包
括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
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
允反映了大业股份公司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 2024 年度
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大业股份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一)营业收入的确认
1、事项描述
大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度营业收入为 5,096,870,425.05 元,金额较大,由于营业
收入对公司利润产生直接且重要的影响,为此我们确定营业收入的确认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营业收入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管理层与销售及收款相关的内部控制制度,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2)针对主要客户和本年度新增客户,采取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客户的收货回执单、销售合同、海关报关单据、收款单据等;
(3)向本年度主要客户函证销售收入的发生额和应收账款余额;
(4)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销售收入做截止性测试,选取样本核对客户收货回执单或出口报关单及销售合同等支持性文件,以评估销售收入是否在恰当的期间确认;
(5)对营业收入实施分析程序,与历史同期、同行业的毛利率进行对比,分析毛利率变动情况,复核收入的合理性。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大业股份公司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的确认是合理的。
(二)应收账款可回收性
1、事项描述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大业股份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 1,417,171,542.64 元,
已计提坏账准备 91,358,869.69 元,账面价值较大。由于大业股份公司管理层在确定应收账款预计可收回金额时需要运用重要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影响金额重大,为此我们确定应收账款的可回收性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有:
(1)了解管理层与计提坏账准备相关的内部控制,评价这些内部控制设计的合理性,并测试运行的有效性;
(2)对于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获取管理层预计未来可收回金额做出估计的依据,并复核其合理性;
(3)对于管理层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结合账龄分
析,复核坏账准备的计提过程;
(4)对管理层根据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及前瞻性估计确定的应收账款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的合理性进行复核;
(5)对应收账款进行函证,对其期末余额准确性进行认定;
(6)对主要欠款客户期后回款情况进行检查。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程序,我们认为,大业股份公司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可回收性的估计和判断是合理的。
四、其他信息
大业股份公司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大业股份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大业股份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大业股份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大业股份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
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的过程中,我们运用了职业判断,保持了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大业股份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大业股份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大业股份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我们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附注
(除特别说明外,金额单位为人民币元)
一、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山东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系由诸城市大业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整体
变更的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3 月在诸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758260017E,并于 2017 年 11 月 1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累
计发行股本总数 341,759,392.00 股,注册资本为 341,759,392.00 元,注册地址(总部地址):诸城市朱诸路北辛兴经济工业园。
2、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
本公司所属行业:金属制品业。
本公司主要产品包括胎圈钢丝、钢帘线和胶管钢丝等,主要应用于汽车、轮胎等领域。
经营范围主要包括:生产、销售轮胎钢丝、胶管钢丝、钢丝帘线、铝包钢丝、钢丝绳、钢钉、铝制品、冶金轧辊及配件、纺织机械及配件、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喷涂、金属表面处理、硬化、防腐(以上项目须经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运营);销售钢材、线材、铝型材;货物进出口业务;太阳能项目的投资、建设、生产及电力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8日决议批准报出。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假设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