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劲嘉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2:46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葛勇)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简要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葛勇,男,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理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非执业会员。曾担任广东南方网络电视传媒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广东金骏高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负责人,广州润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深圳赫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广东紫晶信息存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在任职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未缺席或委托出席董事会,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 是否连续两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董事会次 董事会 次未亲自参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加董事会
10 0 10 0 0 否 1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第 1 页 共 4 页
本人对各次提交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资料和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均认真进行了审核和查验,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的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7 7 1 1
在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相关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监督审查作用,促进董事会及管理层规范高效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会议,对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减资退出青岛嘉泽、签署设备转让合同及签署厂房租赁合同等关联交易重要事项进行了认真审阅,并积极参与讨论,就相关工作推进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四)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认真履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年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详细了解,积极推进审计委员会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确保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的相关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直接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第 2 页 共 4 页
2024 年,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积极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项的质询与论证;不定期与公司管理层和内审负责人等进行有效沟通,掌握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以及董事会决议的落实情况,认为公司保持了较好的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为本人更好地履职提供了必要的配合和支持。本人严格遵循《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2024 年度,本人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日。
(七)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包括:未提议召开董事会、未提议召开股东大会、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重点关注事项履职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4 年,在任期内审议的公司 2024 年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调整事项,调
整的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实际情况,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依据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法;审议的 2025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是公司依据交易双方正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发生的,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遵守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决策程序合法。除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外,公司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程序审批、实施,报告期内所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公平、公正原则和一贯性原则,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关联方交易情况。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本人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审阅并对会计师事务所资质详细核查,本人认为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进行评价,能够满足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第 3 页 共 4 页
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 2024 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经审查,副总经理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
2024 年度,公司相关担保事项及时履行了审议程序,对外担保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任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忠实、勤勉、尽责地执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2025 年,本人将继续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重点关注公司董事、高管履职、关联交易、会计师事务所聘任、资产及商誉减值等情况;不断加强学习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提高履职能力,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加强与各方沟通协作,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
衷心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人员在本人工作中给予积极有效地配合和支持。
本人联系方式(邮箱):444351101@qq.com
特此报告。
深圳劲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葛勇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九日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葛勇) 第 4 页 共 4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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