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京华激光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8:50:55
证券代码:603607 证券简称:京华激光 公告编号:2025-011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 年 12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
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 年 12 月 19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 8 号华联时代大厦 A 幢 601 室
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116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 人
上年度末(2024 年 12 月 31 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人数:289 人
最近一年(2024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 万元
最近一年(2024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 家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 15,494 万元
上年度(2023 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3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
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
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7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4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10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成为注册会 开始从事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 近三年签署及复
姓名 计师时间 上市公司 执业时间 司提供审计 核过上市公司审
审计时间 服务时间 计报告家数
杨建平 项目合伙人 1998 年 1996 年 2000 年 9 月 2023 年 9 家
签字注册会
华柳熠 2022 年 2016 年 2022 年 3 月 2024 年 1 家
计师
质量控制复
吴广 2009 年 2011 年 2009 年 12 月 2024 年 9 家
核人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 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处理处罚日期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杨建平 2024 年 1 月 2 日 行政监管措施 浙江证监局 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
股票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
函的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 7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5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上期审计收费 66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 51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15 万元。
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 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 4 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过程中的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所有执行审 计业务的人员,在公司审计期间未获取除审计业务约定书约定以外的任何现金及 其他任何形式经济利益,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成员遵守了职业道德基本原则中关 于保持独立性的要求。审计组成人员具有承办本次审计业务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 相关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本次审计工作,同时也能保持应有的专注和职业谨慎 性。根据其 2024 年度的审计工作情况及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提议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全票同意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