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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和科技:宏和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57:00

证券代码:603256 证券简称:宏和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3
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本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 9 人,实际出席并参与表决的董事 9 人。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毛嘉明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 年财务预算报告
的议案》。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鉴于公司2024 年度净利润刚实现扭亏为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经营情况,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短期经营发展,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有利于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能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拟定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7 票,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吴最女士、钟静萱女士回避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服务;同意聘任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 2025 年度内控审计服务。有关具体审计费用,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审计工作量与会计师事务所确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聘任内控审计机构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各独立董事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
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情况的评估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6 票,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表决时独立董事阮吕艳女士、庞春云女士、谢宜芳女士回避表决。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舆情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上市公司舆情管理工作,提高公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形象、商业信誉、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及日常正常生产经营可能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及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订了《舆情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舆情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加强公司市值管理工作,提升公司发展质量,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0 号——市值管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票 9 票,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十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签订<项目投资合同书>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人民政府签署《项目投资合同书》,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黄石宏和电子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在其现有厂区内投资“高性能玻纤纱产线建设项目”新建项目,项目投资金额约人民币 7.2 亿元(含固定资产投资),最终投资金额及建设期以项目实施后实际情况为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落实具体投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宏和电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与黄石市经济开发区铁山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本议案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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