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徽股份:金徽股份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8 17:25:06
证券代码:603132 证券简称:金徽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1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自愿增持公司
股份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股份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6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770 万元。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增持计划”)。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或无法实施的风险。若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于近日收到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份的通知,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增持主体计划自愿以自有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序号 增持主体 职务
1 张斌 董事长
2 ZHOU XIAODONG 副董事长
3 张世新 董事
4 窦平 董事、副总经理
5 肖云 董事、副总经理
6 孟祥瑞 董事、总工程师
7 张延庆 独立董事
8 易廷斌 独立董事
9 闫应全 监事会主席
10 王少宾 监事
11 乔志钢 总经理
12 张向东 副总经理
13 王锋 副总经理
14 张令 财务总监
15 王瑞 董事会秘书
增持主体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及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同时提升投资者信心,积极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和资本市场稳定,以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二)本次增持股份的种类和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A股股份。
(三)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拟增持金额区间(万元)
序号 增持主体名称 与公司关系
不低于 不超过
1 张斌 董事长 60 70
2 ZHOU XIAODONG 副董事长 60 70
3 张世新 董事 100 120
4 窦平 董事、副总经理 30 40
5 肖云 董事、副总经理 30 40
6 孟祥瑞 董事、总工程师 30 40
7 张延庆 独立董事 10 20
8 易廷斌 独立董事 30 50
9 闫应全 监事会主席 50 60
10 王少宾 监事 30 40
11 乔志钢 总经理 50 60
12 张向东 副总经理 30 40
13 王锋 副总经理 30 40
14 张令 财务总监 30 40
15 王瑞 董事会秘书 30 40
合计 600 770
(四)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
本次增持不设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逐步实施增持计划。
(五)本次增持股份计划的实施期限
自 2025 年 4 月 21 日起 6 个月内。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因筹划
重大事项连续停牌 10 个交易日以上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六)本次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增持计划所需资金均为增持主体的自有资金。
(七)本次增持主体承诺
参与本次增持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三、本次增持已实施情况
2025 年 4 月 21 日至 4 月 28 日期间,窦平先生增持股份共计 22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0.0022% ;肖云先生增持股份共计 27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28%;孟祥瑞先生增持股份共计 21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21%;王锋先生增持股份共计 179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易廷斌先生增持股份
共计 5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05%;闫应全先生增持股份共计 18000 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 0.0018%。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增持资金筹措进度不及预期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一)本次增持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二)本次增持及后续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三)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增持主体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徽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