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尔达: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公告时间:2025-04-28 16:11:07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之保荐总结报告书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尔达”、“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对凯尔达履行上市后的持
续督导义务,持续督导期为 2021 年 10 月 25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对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期限届满。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荐机构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与调查。
本保荐机构及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机构相关情况
项目 内容
保荐机构名称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新疆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北京南路 358 号大成国
际大厦 20 楼 2004 室
主要办公地址 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 11 楼
法定代表人 王明希
保荐代表人 何搏、罗泽
项目 内容
联系电话 028-85958793
是否更换保荐人或其他情况 保荐人不涉及更换;
保荐代表人由杨晓、何搏更换为何搏、罗泽。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情况 内容
发行人名称 杭州凯尔达焊接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688255
注册资本 10985.887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 浙江省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红垦农场长鸣路 778 号
主要办公地址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长鸣路 778 号
法定代表人 侯润石
实际控制人 王仕凯、王国栋、王金、王健
联系人 陈显芽
联系电话 0571-83789560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1-10-25
本次证券上市地点 上海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发行保荐工作阶段
在发行保荐工作阶段,本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积极组织协调各中介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对发行人及其主要股东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主动配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各中介机构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意见进行反馈答复,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对涉及本次证券发行上市的特定事项进行尽职调查或核查,并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进行专业沟通。取得同意注册批复文件后,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的要求向上交所提交股票发行上市的相关文件,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最终顺利完成对公司的保荐工作。
(二)持续督导工作阶段
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后,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规定,本保荐机构针对公司具体情况确定了持续督导的内容和重点,并承担了以下相关工作:
1、督导公司规范运作,关注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和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2、督导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审阅信息披露相关文件;
3、持续关注发行人募集资金的使用、投资项目的实施等承诺事项,并发表意见;
4、督导公司有效执行并完善保障关联交易公允性和合规性的制度,并对关联交易发表意见;
5、持续关注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对外投资是否履行规定等事项;
6、持续关注公司的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的往来;
7、关注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履行承诺的情况;
8、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持续督导现场检查报告及持续督导跟踪报告等相关文件;
9、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规定及保荐协议约定的其他工作。
(三)募集资金后续持续督导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凯尔达的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 18,801.51 万元,
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45,000.00 万元,累计利息收入净额 3,946.87万元,累计使用超募资金回购股份 8,888.89 万元,累计募投项目结项转出 2,253.72万元,结余募集资金净额为 12,504.92 万元。
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完毕,由于公司尚未将剩余募集资金使用完毕,故本保荐机构将继续督导公司募集资金的相关使用情况至募集资金使用完毕,督促公司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督导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
2022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三届七次董事会会议和三届七次监事会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为适应业务布局、人员规模扩大现状,实现公司扩大研发、检测场地需求,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不变的情况下,拟重新寻找该项目的实施场地,故同意公司对“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原计划的 2023 年 10 月延期至 2024 年 10 月。
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二)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
2024 年 7 月 26 日,公司召开了三届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及三届十五次监事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因“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尚未找到合适的实施场地,且建设条件和市场环境发生变化,现有措施已能够较好地满足公司相关产品的研发、装配与检测等需求,故同意公司将“装配检测实验大楼建设项目”变更为三个子项目“协作机器人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工业机器人智能生产线升级改造扩建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
保荐机构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
(三)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2022 年 12 月,原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杨晓先生因工作调整原因不再担任持
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委派罗泽先生接替杨晓先生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责任。
除上述情况外,保荐机构在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公司未发生重大事项并需要保荐机构处理的情况。
六、对上市公司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在发行保荐工作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机构提供发行所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所提供的文件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能够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按时参加保荐机构组织的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培训;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在持续督导工作阶段,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及时、准确的进行信息披露;对于重要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并与保荐机构沟通,同时应保荐机构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在发行保荐、持续督导工作期间,能够尽职开展证券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出具相关报告,提供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并积极配合保荐机构的协调、核查工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在持续督导期间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依法公开对外发布各类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确保各项重大信息披露及时、准确、真实、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事项。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查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放与使用的有关凭证、银行对账单,并审阅公司审计报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会计师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规章制度,保荐机构认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凯尔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尚未全部使用
完毕,申万宏源承销保荐将继续对凯尔达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履行持续督导义务,直至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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