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源环境: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30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报告期内,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监事认真履行监督职责,通过列席公司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了解和掌握公司的经营决策、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进行了有效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勤勉尽职,全面落实了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现将 2024 年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2 次监事会,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合法、独立。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2 关于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股东大会决
第十九次会议 月 2 日 议有效期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关于《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
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第二十次会议 月 25 日 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对 2024 年度流动资金贷款担保额度进行
预计的议案
关于公司子公司向关联方申请融资的议案
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险
的议案
关于《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5 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
第二十一次会 月 14 日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6
第二十二次会 月 24 日 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6 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借款及关联方为其提供担保的
第二十三次会 月 25 日 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第二十四次会 月 9 日 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征迁补偿协议书》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8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第二十五次会 月 29 日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二十六次会 10 月 28 关于子公司对外投资暨成立合资公司的议案
议 日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暨关联交
第二十七次会 11 月 5 日 易的议案
议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第二十八次会 12 月 10 关于出售公司部分土地使用权及厂房的议案
议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公司向新希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申请借款展期
第二十九次会 12 月 13 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 日
第五届监事会 2024 年 关于公司股东不收取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借款
第三十次会议 12 月 30 利息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日
二、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核查意见
2024 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出席了股东大会,列席了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合规,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也能够得到落实;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形成了较完善的经营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之间的制衡机制,法人治理结构完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尽职尽责,没有出现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三、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执行国家财政法规,各项财务制度健全,所编制的定期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
四、监事会对公司关联交易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经营及发展的实际需要,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执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能够严
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2024 年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的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它关联方非正常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报告期内,公司的对外担保行为主要为公司的业务发展所需,符合公司利益,对外担保行为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审批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六、监事会对信息披露与内幕信息管理情况的核查意见
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信息披露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向投资者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情况,并在敏感时期及时提示内幕知情人对内幕信息的保密,防范违规事项发生。同时,公司严格遵守内幕信息管理及知情人登记制度,确保内幕信息的保密性和登记工作的准确性。
七、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已严格按照《公司法》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和内部控制组织架构,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
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公司出具的《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21号—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一般规定》的要求,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八、监事会对公司定期报告的核查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定期报告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兴源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