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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玛顿:监事会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3:09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5-00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书面、电话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 616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颖女士主持,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名。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4 年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经营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拟订的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现阶段的经营状况、偿债能力、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等因素后制定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 年)股东回报规划》对利润分配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审议该预案的有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运行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关联交易定价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市场交易原则及关联交易定价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 2024 年度审计服务工作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有关审计与沟通工作,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投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能够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的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后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决策程序规范,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制定的《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及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和全体股东利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因此,同意“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建设项目”和“技术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结项,“大尺寸、高功率超薄光伏玻璃智能化深加工技改项目”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事项是公司根据自身发展战略及现实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二、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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