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塑控股: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2:26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依
法履行职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
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和核查,切实维护公司利
益和股东合法权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依法出席、列席了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对股东会和董
事会的召开程序、决策过程,特别是关联交易中关联董事是否回避表决、会议决
议内容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全体监事均亲自出席会议,不存在
缺席会议的情况。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所有议案均获得全票通
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会议时间 审议事项
1. 《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3.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4 年度财务
议 2024 年 4 月 16 日 预算报告》
4.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5. 关于公司监事 2023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4 年
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 2024 年 4 月 29 日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时会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2024 年 8 月 20 日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 2024 年 10 月 29 日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时会议
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 2024 年 11 月 25 日 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时会议
二、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各项工作的监督及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对公司内部控制及规范运作情况、公司财务情况、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工作等事项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书面审核意见,并做出了相关决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内部控制及依法运作
报告期内,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及运行情况,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依据相关规定经营管理及规范运作,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体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公司实际需要,对公司经营管理起到了较好的风险防范和控制作用。董事会出具的《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建设及运行情况。股东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能够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行有效经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职时勤勉尽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检查财务和定期报告审核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 2024 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定期报告编制审核情况进行了有效的监督与检查。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状况良好,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其他财务相关规定的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及编制财务报告,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的审计意见。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及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检查了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和管理情况,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四)公司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进行监督与核查,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双方均严格履行其权利义务,并对相关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对公司损益产生影响,亦不会对公司控制权、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
(五)公司对外担保
报告期内,监事会审查了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以外的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无逾期担保,公司能够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
(六)公司信息披露工作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进行了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符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按照规定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七)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建立及执行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和执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进行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善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和报备制度,并能够严格按照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管理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度工作计划
2025 年度,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全员将密切关注监管动态,积极组织专业学习交流活动,通过法规研习、案例分析等方式,不断强化履职能力,确保监督工作的专业性与前瞻性。在日常工作中,监事会将密切跟踪公司经营运作的各个环节,针对公司财务及资金运作制定详细的定期审查流程,不仅关注财务报表的合规性,更深入核查资金流向的合理性与安全性。同时,强化对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履职监督力度,对重大决策、日常管理等行为进行记录与评估。通过持续且严格的监督,督促公司经营管理行为不断规范,助力公司实现
稳健、可持续发展。
华塑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