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莱蒽特: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7 15:41:46
证券代码:605566 证券简称:福莱蒽特 公告编号:2025-015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5 日以专人送达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逐项通过了下列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报表
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22,018,401.91 元。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17,364,610.55 元。公司 2024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 1.00 元(含税)。以截至
2025 年 4 月 10 日本公司总股本 133,340,0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3,012,100 股后的股本 130,327,900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13,032,790.0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转至下一年度。本次分配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本次现金分红占当年的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 59.19%。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稳定回报并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有利于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利益,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年报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的议案》
1、审议通过确认监事会主席姬自平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姬自平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2、审议通过确认监事李纪刚先生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李纪刚先生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3、审议通过确认监事王小青女士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
酬执行情况。
表决情况:同意 2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回避 1 票。
王小青女士在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回避。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方案暨确认 2024 年度薪酬执行情况的公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历年经营和未来业务可能发生的情况,预计的2025 年度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系正常经营行为;关联交易价格以市场价为依据,合理公允。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决策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建立了良好的内部控制体系,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至 12 月 31 日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对董事会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国内著名的有资质的财务审计机构,在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体监事同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公司在确保募投项目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86,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财务收益,使用最高额不超过人民币 7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效益。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 2025 年度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计提及核销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计提及核销资产后更能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及核销资产减值准备。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及核销 2024 年度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以锁定利润、规避和防范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福莱蒽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公告》。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的议案》
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在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各涉密部门和机构履行了保密义务,不存在违反季度报告编制的保密规定的情形。公司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遗漏。
表决情况:同意 3 票,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