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风光:新风光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告时间:2025-04-27 15:39:15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
会
议
资
料
二零二五年四
目 录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2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4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6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6
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12
议案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17
议案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18
议案 5:《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1
议案 6:《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2
议案 7:《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3
议案 8:《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6
议案 9:《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29
议案 10:《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31
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32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会议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股东会的顺利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股东会会议须知:
一、现场出席会议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授权委托书等身份证明文件,前述登记文件需提供复印件一份,经验证合格后方可出席会议。
二、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必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会议登记应当终止。
三、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会的正常秩序。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在股东会现场会议上发言的,应于股东会召开前 15分钟向会务组进行登记并填写《股东发言登记表》。大会主持人根据会务组提供的名单和顺序安排发言。
现场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先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并且临时要求发言的股东安排在登记发言的股东之后。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会决议公告。
十、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谢绝录音、录像及拍照,与会人员无特殊原因应在大会结束后再离开会场。
十三、股东出席本次股东会所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会的股东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会股东的住宿等事项,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事项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4 月 30 日 14 点 0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汶上县经济开发区金成路中段路北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中心亚洲厅
3、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25 年 4 月 30 日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4、会议出席人员: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其他人员。
5、会议召集人:新风光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何洪臣先生
二、会议议程
(一)参会人员签到、股东进行发言登记。
(二)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向大会报告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三)宣读股东会会议须知。
(四)推举计票、监票成员。
(五)审议会议议案。
序号 议案名称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4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6 《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7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
9 《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1 《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六)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及提问。
(七)与会股东对各项议案投票表决。
(八)统计表决结果。
(九)宣读会议表决结果。
(十)见证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一)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签署会议文件。
(十二)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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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所赋予的职责,贯彻落实股东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科学决策,不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 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以及董事会工作情况,董事会编制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审议。
附件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30日
附件1:
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024 年,新风光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全体股东的大力支持下,在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勤勉尽责,认真依法履行股东会赋予的各项职权,强化内部管理,规范公司运作,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现将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总体经营情况
2024 年,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以及市场竞争“内卷”导致主要产品价格下滑等多重不利因素,公司董事会、高管层和全体员工同心同德、克服困难,企业经营实现稳中有进的良好态势,签单、发货、营收、利润、回款等主要指标再创新高,实现了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19.18 亿元,同比增长 12.7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 1.74 亿元,同比增长 5.27%。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 30.15 亿元,
同比增长 9.44%;净资产 13.82 亿元,同比增长 8.53%;资产负债率 53.64%。
二、董事会重点工作情况
(一)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5 月届满。公司于 2024 年 4 月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完成董事会候选人的提名工作。2024 年 5 月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会,
选举出了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至 2027 年 5 月 20 日。同时,第四届董事会聘任了
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本次换届使得人员结构进一步年轻化,促进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得到完善,为公司进一步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募投项目顺利完成结项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变 频器和 SVG 研发升级及扩产项目”、“轨道交通再生制动能量吸收逆变装置研发及产业 化项目”、“储能 PCS 产品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募投项目的完工落地,将进一步扩充公司产能,满足不断 增长的市场需求,进一步巩固公司的行业地位。
(三)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
2024 年 8 月,为适应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带来的法规
环境变化,董事会对公司多项核心治理制度开展了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