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宝新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谷琛)
公告时间:2025-04-26 03:14:19
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谷琛)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细则》”)《深圳市华宝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工作中勤勉尽职、恪守诚信,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保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 2024 年度(以下亦称为“报告期”)的相关会议,独立、公正地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谷琛,1983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曾任上
海市锦天城(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现任北京市环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市北鼎晶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1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5 次股东会,8 次董事会,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
如下:
会议类型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 是否连续 2 次
次数 未亲自出席
股东会 5 5 0 0
否
董事会 8 8 0 0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认真查阅提交会议审议的相关材料,听取公司经营团队对公司重大决策事项所作的陈述和报告,以及公司股东就公司经营和管理发表的意见,主动了解公司经营运作情况,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提出合理化建议,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故对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对
公司财务负责人候选人蒋燕萍女士的专业背景、综合素质等事项进行审核,认为其工作能力、职业素养符合任职资格。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定期审查公司的内控制度及实施情况,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对公司财务报告等进行审查,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募 集 资 金 存 放 与 使 用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选 聘 制 度 、委 托 理 财 管 理 制 度、担保额
度预计、综合授信额度、部分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内部审计工作总结与工作计划、聘任财务负责人等事项进行了审议。
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董事会专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门委员会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4 年 1 《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12 日
一次会议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4 年 2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委员会第 月 23 日
二次会议
1.《2023 年年度报告》及《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2.《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
明》
5.《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 年度证券与衍生品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7.《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8.《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9.《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第三届董 10.《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事会审计 2024 年 4 11.《关于 2024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25 日 12.《关于向银行申请 2024 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三次会议 1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14.《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案》
15.《关于 2023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6.《未来三年(2024 年-2026 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17.《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18《. 2024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19.《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的议案》
20.《关于 2024 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董事会专 召开日期 审议通过议案
门委员会
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 2024 年 5 1.《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8 日 2.《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四次会议
第三届董 1.《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事会审计 2024 年 6 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21 日 2.《关于增加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现金管理额度的议
五次会议 案》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第三届董 3.《关于 2024 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事会审计 2024 年 8 4.《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委员会第 月 28 日 的议案》
六次会议 5.《2024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6.《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第三届董
事会提名 2024 年 8 《关于聘任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28 日
一次会议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2.《关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届董 3.《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银行贷款
事会审计 2024年10 的议案》
委员会第 月 28 日 4.《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七次会议 5.《关于制定<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的议案》
6.《2024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和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
作计划》
2024 年,公司未涉及需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事项,故 2024 年
度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度,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认真
履行相关职责。本人积极听取公司审计部的工作汇报,包括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各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对公司的定期专项检查报告等,及时了解公司审计部重点工作事项的进展情况,提高公司风险管理水平。
同时,报告期内,本人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就年审计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交流和探讨,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
客观、公正。
(四)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并多次前往公司实地考察,合计年度现场工作时间约 15 天,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信息披露、内部控制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同时,通过多样化的沟通方式,如面对面交流、电话、邮件、短信和微信等,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工作人员保持紧密的联系,深入了解公司的回购进展、超募资金使用计划、现金管理、委托理财管理制度等内控治理情况,公司新品上市、国内外大促销售、中期分红、经营战略规划等经营情况。
此外,本人积极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留意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取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未来,本人将继续优化工作流程,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公司提供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司稳健发展。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通过参加股东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