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昂利康: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告时间:2025-04-26 03:12:56

证券代码:002940 证券简称:昂利康 公告编号:2025-021
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196,108,686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25 元(含
税),送红股 0 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昂利康 股票代码 002940
股票上市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孙黎明 王燕红
办公地址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嵊州市嵊州大道北 1000 号
传真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电话 0575-83100181 0575-83100181
电子信箱 ir@alkpharm.com ir@alkpharm.com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一)公司主要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的业务为医药的生产制造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药用辅料及特色中间体系列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生产的主要药品涵盖了抗感染类、心血管类、泌尿系统类(肾病类)、麻醉疼痛类、抗雄性激素类等多个用药领域;公司生产的药用辅料为药用空心胶囊产品,主要应用于化学制剂及中药制剂行业;公司生产的特色中间体主要应用于化妆品、营养品和饲料等功能性产品。
1、化学原料药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主要为口服头孢类抗生素原料药(包括头孢氨苄、头孢拉定、头孢克洛和头孢羟氨苄)、alpha 酮酸原料药、吸入用麻醉原料药(包括异氟烷和七氟烷)以及抗雄性激素中间体(包括非那雄胺、度他雄胺)等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外的医药企业及部分商业流通企业。
2、化学制剂
公司化学制剂产品主要为自有品种中的抗感染类制剂(包括头孢克肟胶囊、头孢克洛缓释片、头孢克洛颗粒、头孢拉定胶囊和头孢氨苄胶囊等)、心血管类制剂(包括苯磺酸左氨氯地平片、硝苯地平缓释片和替格瑞洛片等)、谷维素片、多索茶碱片、复方 α-酮酸片、吸入用七氟烷,以及部分合作品种,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商业流通企业。
3、药用辅料
公司药用辅料产品主要为明胶空心胶囊,主要用于盛装固体药物。主要客户为国内的医药制剂生产企业。
4、特色中间体
公司特色中间体业务主要包括植物源胆固醇及其衍生物、植物源维生素 D3、植物源 25-羟基维生素 D3等系列产品,主要客户为国外大型医药化工、营养品企业和饲料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本公司原材料采取“以产定购”的模式,根据生产计划、库存情况及原材料市场情况进行采购。
2、生产模式
本公司的产品生产采取“以销定产”的模式。公司生产部门根据销售部门的销售计划组织生产,在实际生产中,生产部门每月末会根据当月实际销售状况和本月末仓库的库存情况,调整并确定各生产车间的下一月度生产计划。
在生产过程中,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按照 GMP 的要求,对各个工艺规程严格把关,建立各批次产品的生产记录。质量管理部门指定专人对每个生产车间的生产进行全程监控,若发现生产过程中存在偏差,则依据操作规程依次进行报告、记录、调查、处理及纠正,直至妥善解决。以确保每道工序产品的质量,避免不合格产品流入后续工序,从而最终影响产成品的质量。
3、销售模式
公司化学原料药产品、药用辅料产品和特色中间体产品主要采取直销模式,与终端客户建立起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而化学制剂产品的销售终端为医疗机构,公司采取“深度分销+精细化学术推广”的模式,即本公司在获得各级医疗机构通过药品集中采购等方式限定的准入资格后,将产品销售给区域经销商/配送商,通过其完成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和配送,同时公司或者公司经销商或者公司委托推广商为各级医疗机构提供专业化学术服务支持。
(三)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1)行业的发展阶段、周期性特点
公司在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行业分类中归属于“C27医药制造业”类别。
公司的医药业务主要包括化学原料药、化学制剂和药用辅料业务。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社会人口老龄化加剧,健康中国的全面推进,促进国民医药需求增加,医药行业越来越受到公众及政府的关注,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着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满足国计民生的医疗健康需求,同时实现药物临床价值成为医药行业的重要目标。

从周期性看,医药行业的消费支出与国民经济发展水平、人民生活质量存在较强的相关性。健康需求是人类的基本需求,且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需求刚性大,弹性小,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小,因而医药行业是典型的弱周期性行业,具有防御性强的特征。医药行业作为需求刚性特征最为明显的行业之一,区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公司生产的特色中间体业务主要以高纯度植物源胆固醇及其衍生产品为核心,涵盖下游植物源维生素 D3、植物源 25-羟基维生素 D3 等系列产品。
高纯度植物源胆固醇系列产品主要应用于高端化妆品领域,属于在化妆品领域新的应用,目前国内外生产企业较少,产品的周期性和季节性特征不明显。
维生素系列产品是人和动物生长必需摄取的微量有机物质,主要应用于营养品市场,包括人类营养品和动物营养品。人类营养品主要用于食品、饮料以及其他营养保健领域;动物营养品主要用于禽类、畜类、水产等养殖领域。随着全球人口数量的增长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健康意识的提升,将会带来更多营养健康服务和产品的需求,全球市场对营养品的消费需求将持续稳定增长。但普通维生素 D3 产品市场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周期受国内外宏观经济环境及行业内企业竞争格局等诸多因素共同影响,这种周期性主要体现为行业产能增减变化及产品价格涨跌。而 25-羟基维生素D3 产品,因国内外生产企业较少,且市场需求日趋扩大,产品价格受行业周期性影响较小。
(2)报告期内新公布的法律法规政策对所处行业的影响
2024 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这一年,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是主基调。多项新政推出,推进深化医改取得新进展,如持续深入推进挂网价格治理、倡导“全国联采”、试行挂网全国联审通办、落实带量执行、推进集采“三进”行动、提出新药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开展药品追溯码信息采集等。
1)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2024 年的政策继续坚持“以量换价”,压实中选企业履约责任,确保临床用药稳定。1 月,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发布关于加强医药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保部门切实担负起供应监测、督促整改、违约处置等工作责任。2 月,《医药集中采购平台服务规范(1.0 版)》的发布,为医药企业提供了了解平台业务办理的重要参考,也规范了平台经办人员的服务行为。5 月国家医保局出台《关于加强区域协同做好 2024 年医药集中采购提质扩面的通知》,推动形成国家组织的集中采购、省份牵头的全国联盟集中采购为主体,省级集采为补充的集中采购新格局。文件以“全国联采”形式优化省级联盟采购,进一步扩大联盟范围,明确国家集采和全国联采采购品种的差异,两者互为补充。国家层面重点针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以及聚焦价格虚高、群众反映强烈的高值医用耗材;全国联采省级层面,重点针对国家组织集采以外品种,以及采购金额大、覆盖人群广的“大品种”。12月,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在上海开标,联采办于月底公布了中选结果。本次集采涉及 62 个药品品种,涵盖了多个治疗领域,包括但不限于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疾病、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以及精神类疾病等。本次集采较之前有三大变化:首先,提高了入围标准;其次,中选规则从要求 50%降幅调整为不高于同品种最低单位可比价的 1.8 倍;最后,引入了“复活机制”。此外,第十批全国药品集中采购规定,只有至少 7 家企业生产的药品才能被纳入。
2)持续推进药品价格治理
2024 年初,全国医疗保障工作会议要求推进挂网药品价格专项治理,探索药品价格形成新机制。全年重点探索开展了化学新药首发价格形成机制、四同药品挂网价格治理、网店药品比价行动、注射剂三同药品价格纠偏、多批药品价格风险处置等重点工作,对药品全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采取针对性的分类价格政策措施,加速构建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消除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

2024 年 1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关于促进同通用名同厂牌药品省际间价格公平诚信、透明均衡
的通知》,针对“四同药品”即通用名、厂牌、剂型、规格均相同的药品进行全面的梳理挂网监测排查,3 月底前基本消除“四同药品”省际间的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行为。2024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举办的医药价格工作座谈会上,强调要发挥零售药店、网络药店等不同渠道价格发现功能,推进治理不公平高价、歧视性高价,引导企业自主合理制定价格,促进医药行业高质量创新发展。2024 年 5 月,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开展“上网店,查药价,比数据,抓治理”专项行动的函》,决定开展专项行动,在药品价格信息监测中引入网络售药平台药品“即送价”等当日同城即时配送模式价格,以此作为锚点比对其他渠道药品价格。
3)医药合规监管持续强化
2024 年 4 月,国家医保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
委印发了《2024 年医保基金违法违规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违法犯罪行为,做实定点医药机构违法违规问题自查自纠,加强对医保基金的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效率和安全性。5 月,国家卫健委等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印发 2024 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的通知》,此文件明确指出,将重点整治医药行业在生产、流通、销售、使用报销等各环节的突出问题,彰显出国家对于加强医药行业合规监管的坚定决心与鲜明态度。2024年纠风工作坚持以目标为引领、以问题为导向始终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聚焦“关键少数”和关键岗位人员,深化“风腐一体”治理,紧盯具体问题,持续加压发力,对违法违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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