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3:09:49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责任报告
(2024 年度)
2025 年 04 月
目 录
第一节 综述...... 1
一、声明...... 1
二、关于本报告...... 1
三、公司简介 ...... 2
四、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3
五、知识产权管理 ...... 4
第二节 产品与服务...... 4
一、医药中间体业务...... 4
二、维生素 E 及其中间体业务...... 4
三、塑贸电商业务及其他 ...... 4
第三节 利益相关方...... 5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5
二、职工权益保护 ...... 7
三、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 9
四、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11
五、公共关系和社会公益事业 ......12
第四节 2025 年展望...... 14
第一节 综述
一、声明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能特科技”)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关于本报告
1、报告简介
《湖北能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是公司发布的第十八份社会责任报告。本报告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而成,真实、客观地总结公司 2024 年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和推进可持续发展方面的活动开展情况,旨在加强各利益相关方与公司之间的理解和联系,也希望大家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出谋献策,并借此机会接受公众的监督,促使公司做得更好。
2、报告时间范围
本报告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为增强报告可比性,
部分内容适当溯及以往年份。
3、报告发布周期
本报告为年度报告,每年与能特科技年度报告同时发布。
4、报告组织范围
本报告组织范围为能特科技及其下属子公司。
5、报告数据来源
报告中的经营数据来源于经过审计的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其他数据来源于公司内部文件和信息统计。财务数据以人民币为单位。
6、报告获取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能特科技网站(www.guanfu.com)上均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文档。若您想了解本报告以外的其他信息,可通过公司年度报告或浏览公司网站获取。如您对本报告有任何的疑问或建议,请发邮件至 zqb@guanfu.com,或者致电 0716-8029666,谢谢!
三、公司简介
公司成立于 1999 年 12 月,并于 2006 年 12 月 2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板上市。公司经历了艰难的创业和发展历程,以及近几年公司的产业重组与业务整合,已形成了依托全资子公司能特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特公司”)致力于成为全球医药原料、动物营养、新材料产品研发生产的一流企业,以及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塑米”)经营的塑贸电商和产业园区投资性房地产租赁、黄金采矿等其他业务。
截止 2024 年 12 月 31 日,能特科技旗下共有 23 家子公司即能特公司、能
特科技(石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石首能特”)、上海塑米、上海五天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五天”)、上海天鼠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陕西省安康燊乾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燊乾矿业”)、塑米科技(广东)有限公司、塑米信息(汕头)有限公司、塑米科技(成都)有限公司、上海塑创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塑米科技(湖北)有限公司、成都塑创科技有限公司、汕头市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市博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塑米科技(香港)有限公司、汕头市鑫创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塑米科技(泉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泉州塑米”)、上海塑米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秣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芽尖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沨隆信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塑米(荆州)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风弘商业管理有限公司;联营企业 2 家即持有益曼特健康产业(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益曼特”)25%股权、持有天科制药(荆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科制药”)40%股权。
作为一家上市多年的公司,公司在生产经营中始终以社会责任为导向,以信用建设为基础,以风险控制为前提,以创新服务为动力,不断追求发展,兼顾回报社会、服务大众;在行业困境和市场低谷的艰难发展阶段也从未放弃过
力创造企业的社会价值,以实现企业的经济与社会可持续的协调统一发展。
四、社会责任管理体系
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确保企业履行相应社会责任,实现良性发展的相关制度安排与组织建设,建立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体系是一项涉及到企业的远景与使命、企业文化和企业发展战略,事关企业长远发展的重大任务。
(一)社会责任管理
公司以动态管理和自我更新的思路,积极协调各部门,将社会责任管理工作纳入公司责任目标绩效管理,制定了年度社会责任管理程序、培训计划,明确各职能部门在社会责任报告管理流程中的权限和职责,并组织员工参加培训,推动公司在社会责任活动的可持续发展目标。
(二)社会责任理念
企业精神:人无我能、人有我特
竞争理念:创造独特的市场价值,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
市场理念:以市场为导向、以客户为中心
公司的社会责任理念与公司的企业文化一脉相承。公司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倡导对人和自然以尊重,对社会、股东、客户和员工以感激,努力为客户、股东、员工和社会创造价值,深耕市场,强抓管理,不断争取以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成长,回馈投资者,回馈社会,积极从事环境保护和社会公益活动,促进公司与社会的协调、和谐发展。
(三)社会责任组织体系
公司逐步建立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通过了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HXQC 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1 环境管理体系和 OHSAS1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四)社会责任指标体系
公司建立了规范的社会责任目标指标及管理方案,涉及各业务领域,包括客户满意度、员工满意度、知识产权等,并将其融入部门绩效考核,有力地促进了社会责任管理与日常运营的有机融合。
五、知识产权管理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及子公司积极创新研发,在主营业务领域累计共拥有200 余项专利及著作权,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商标、软件著作权。通过实施专利保护,推进保密体系建设和策略落地,已形成了多层次、全方位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第二节 产品与服务
一、医药中间体业务
报告期内,在医药行业整体产业升级转型的大背景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能特公司继续对主导产品孟鲁司特钠中间体和瑞舒伐他汀中间体生产链进行强链、补链、延链,进一步完善产业链的自我配套,抵御激烈的行业竞争以保持盈利;持续研发、培育新的医药中间体品种,丰富公司产品结构,形成多品种发展的格局。
为延伸产业链,能特公司与招商局集团旗下天津药物研究院合资共建天科制药,建设符合国家 GMP 要求、达到欧盟和美国 FDA 标准的原料药产业化基地,充分发挥双方在技术、资源、人才和产业等方面的优势,共同打造医药产业链,构建从中间体到原料药的研发、生产联合体。2024 年 5 月底,天科制药的首款原料药——米诺地尔已经获得了药监局上市批准,预计可为公司带来新的业务增长点。
二、维生素E及其中间体业务
2022 年合资公司益曼特完成智能升级改造后,维生素 E 生产线全面达产达
标并实现盈利。2024 年上半年受激烈的市场竞争影响,产品价格仍然处于低位,
至 2024 年下半年开始大幅提升,能特公司 2024 年第四季度的维生素 E 业务经
营业绩实现大幅增长。
三、塑贸电商业务及其他
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上海塑米具备多年行业经验和管理能力,构建了“塑米城”(sumibuy.com)—塑料原料供应链电商 B2B 平台,其最终用户是与塑料原料
有关的制造型企业。近年来全国制造型企业形势不佳,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其业务规模发展的难度,塑贸电商业务的盈利能力持续降低。
公司拟采用现金交易方式出售非核心主业的资产,包括但不限于上海五天在上海市青浦区所拥有的房地产资产、以及燊乾矿业所拥有的金矿资产等,从而更好的优化资产结构,盘活公司存量资产,降低资产负债率,提高资产运营及资金使用效率,集中资源做大做强精细化工主业。
第三节 利益相关方
本报告将从股东和债权人的权益保护、职工的权益保护、供应商、客户和消费者的权益保护、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公共关系和公益事业等方面系统地阐述能特科技作为一家民营企业在 2024 年度所履行的社会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自上市以来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企业制度,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权益的同时,实现其价值增长。同时,公司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及时、准确、完整地依法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以利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掌握公司经营动态、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
(一)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投资者利益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构建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符合公司发展的内部控制制度和体系,明确决策、执行和监督各方的职责与权限,形成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及时发现公司治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积极整改,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等程序符合法律规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规范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提案的审议和投票及表决程序、会议记录及签署、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2024 年,公司
共召开 6 次股东大会,其中 5 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共审议通
过了 18 项议案,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在涉及关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均采用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拓宽了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方式,便于股东积极参与,确保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保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同时,公司还聘请律师见证,保证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性、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此外,股东还可通过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渠道及时了解公司的动态。
(三)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与投资者保持良好的沟通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信息披露制度》以及信息披露格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