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CL中环: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3:09:49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TCL中环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监事会的职权,深入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重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等进行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广大股东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现将2024年度监事会主要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10次会议,审议议案28项,各项议案均获得有效通过,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以及会议的提案、议案等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规范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3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2023年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4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第六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5月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3、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部分管理制度及内控制度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4、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4年5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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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及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5月24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5、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7月1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6、第七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与TCL科技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的议案》。
相 关 公 告 刊 登 在 2024 年 8 月 24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7、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9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8、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相 关 公 告 刊 登 在 2024 年 10 月 29 日 的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
(http://www.cninfo.com.cn)。
9、第七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11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11月30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10、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2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相关公告刊登在2024年12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报告期内,全体监事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出席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并列席了2024年度召开的全部14次董事会会议。监事会认真履行监督职能,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工作的开展,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相关事项的意见:
1、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按照有关规定,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决议事项、执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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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关决议的内容合法有效,未发现公司存在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勤勉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和定期报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2024年度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财务管理等进行了监督和检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定期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意见与所涉及事项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关联交易及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属于正常经营往来,其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并依照市场价格确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4、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3-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及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真实、准确、完整的进行了信息披露,利润分配预案体现了公司对投资者的回报,同时兼顾了公司业务发展状况及资金需求情况,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5、公司内部控制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监督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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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完整、规范、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并持续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公司现行的内部控制体系和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实际情况需求。公司内部控制活动能够按照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进行,对生产经营中的各个环节起到了较好的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作用,切实保障了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保护了公司的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公司信息披露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进行了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严格地遵守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章制度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的规定,积极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信息披露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情形。
7、公司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专项制度的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内部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核查。
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专项制度》并严格执行该制度。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在影响公司股价的重大敏感信息披露前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也未发生受到监管部门查处和要求整改的情况。
三、监事会 2025 年工作展望
2025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监督检查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持续强化监督职能,优化监督效果,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质量。公司监事会成员将持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风险防范意识,重点关注和监督公司财务状况及重大事项,切实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