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2:45:55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全
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 股东,特别是对中小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依法独 立行使职权,以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监事会积 极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重点对公司的长远发展计划、生产经营活动、重 大事项、财务状况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进行了监督,有效维 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及健康发展。
现将公司监事会在本年度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 年度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 7 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监事会届次 召开时间 通过议案
《关于调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
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2024 年 1 月 10 日 稿)的议案》
《关于<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
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
《关于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的议案》
《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
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
期>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4 年 4 月 25 日 《关于续聘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
案》
《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
议案》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买方信贷业务提供
对外担保的议案》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
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
案》
《关于延长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
案》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专项
报告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2024 年 5 月 9 日 《关于终止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
司债券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2024 年 7 月 25 日 《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
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12 日 《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 2024 年 8 月 28 日 要的议案》
《关于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2024 年 10 月 28 日 案》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积极配合下,全体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次董事会,出席了历次股东大会,并依法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决议事项,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的情况以及公司的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运作规范、决策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贯彻执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股东大会交办的各项工作,忠实勤勉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断健全和完善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忠于职守、兢兢业业地履行各自职责,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 2023 年度、2024 年第一季度、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的定期报告予以审核,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定期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监事会认真履行财务检查职能,对公司财务制度执行情况、经营活动情况等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控制措施,公司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公司财务报告能够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股东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正确理解。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三)募集资金使用监督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有效地监督和检查。2024 年,公司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6.30 万元。本年度,公司不存在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监事会认为,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及募投项目所需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不会影响公司业务开展以及募投项目的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