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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6 02:22:45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权益的角度出发,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内部控制情况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核查,对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发挥了应有的作用。现就本年度公司监事会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报告期内监事会的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计召开 6 次会议,审议通过 17 项议案,公司监事
会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表决结果
2024 年 2 第十届监事会 1、《关于回购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全部审议
月 2 日 第十一次会议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通过
1、《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4、《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24 年 4 第十届监事会 5、《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 全部审议
月 25 日 第十二次会议 案》 通过
6、《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
7、《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
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8、《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
2024 年 6 第十届监事会 2、《关于回购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全部审议
月 19 日 第十三次会议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通过
3、《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024 年 8 第十届监事会 1、《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全部审议
月 27 日 第十四次会议 2、《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通过

2024 年 10 第十届监事会 1、《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 全部审议
月 28 日 第十五次会议 通过
2024 年 12 第十届监事会 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全部审议
月 30 日 第十六次会议 2、《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通过
二、监事会对公司 2024 年度有关事项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履行了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情况、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等方面的监督职责,情况如下:
(一)公司规范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出席股东大会,列席董事会会议,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及决策程序合法,决议有效。公司严格遵守了《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股东会各项决议。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制度,没有发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二)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核了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报表。监事会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管理规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对公司定期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书面审核意见,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定期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的关联交易已履行必要的审议决策程序,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审议程序合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北京学大信息技术集团有限公司、学成世纪(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项担保已履行必要的审议程
序,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权益的情形。除此以外,未发生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六)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意见
监事会对董事会出具的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七)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实施情况
公司制定有《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对敏感期内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能够做好登记工作。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的行为。
(八)公司信息披露管理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情况进行了检查,认为:公司已制定并能够有效落实信息披露相关管理制度,信息披露工作符合《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遵守了真实、准确、及时、完整的基本原则,保障了投资者的知情权。
(九)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对募集资金进行存放与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
三、培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参加由监管部门、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进一步提高专业技能和工作能力,以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监督职能。
四、2025 年度监事会工作计划
公司监事会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不断强化监督意识、提高监督能力,关注公司财务情况和其他重大事项,更好地发挥监事会的职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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