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证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郭洁)
公告时间:2025-04-26 01:59:12
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郭洁)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积极履职,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
2024 年度的任职期间为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现
将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郭洁,1975 年 8 月出生,学士学位,高级会计师、注册会
计师,于 2020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0 年 12 月起担
任华夏桥水(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自2022年5月起兼任晋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997 年 12 月至 2005 年 6 月曾任大连中连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总
经理;2004 年 7 月至 2005 年 7 月曾任北京中兆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公司总经理;2005 年 7 月至 2008 年 7 月曾任民政部紧急救援促进
中心理事会秘书、办公室副主任及其子公司欣诺紧急救援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副总经理;2008 年 7 月至 2011 年 3 月曾任北京中长石基信息
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2011 年 5 月至 2019 年 12 月
曾任山西国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2020 年 3 月至 2024 年
2 月兼任山西中绿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经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不存在可能影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相关要求。
二、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2024 年,公司召开股东大会 2 次,董事会会议 5 次,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 次。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积
极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具体参会情
况如下:
会议类 会议届次 召开方 召开日期 议题 出席方 表决情
型 式 数 式 况
2023 年度股东大会 2024.05.24 19 视频参 不适用
股东会 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4.11.18 3 视频参 不适用
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2024.03.26 1 视频参 全部同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2024.04.26 43 视频参 全部同
会 意
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2024.08.26 9 视频参 全部同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2024.09.18 1 视频参 全部同
现场结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合视频 2024.10.30 4 视频参 全部同
电话会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 议 2024.03.26 1 现场参 全部同
议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 2024.04.26 14 现场参 全部同
议 会 意
董事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 视频参 全部同
专门委 议 2024.08.26 5 会 意
员会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 2024.10.30 3 视频参 全部同
会议 会 意
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 2024.12.30 1 视频参 全部同
会议 会 意
独立董 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 视频参 全部同
事专门 议 2024.04.19 3 会 意
会议
本人认真审阅相关议案,充分了解公司相关事项,严谨行使表决
权。报告期内,对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的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无异议。
报告期内,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组织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审议《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关于公司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预计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有关事项,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充分发挥专业职能,有效监督、检查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情况,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依据,确保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障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立足独立董事职责,深入了解公司业务经营状况、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公司重大事项推进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依法对公司全面监督检查。报告期内,公司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水平持续提升,稳步推进各项业务计划,董事会决议得到有效执行,经营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
(三)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本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及舆情管理,通过深交所投资者互动平台等渠道,及时了解投资者诉求,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2024 年 5
月 24 日、11 月 18 日)和业绩说明会(2024 年 5 月 20 日),就中小
股东关注的问题与其进行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意见和建议。同时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监督检查内审工作及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充分关注会计师事务所对年报的审计范围、审计方式、时间安排以及重要事项,督促会计师事务所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审慎发表专业意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2024 年 12 月 30 日,组织并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与安永华明进行第一次年审沟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安排、审计人员团队安排、审计策略、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2025 年 3 月 28 日,组织并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十三次会议,与安永华明进行第二次年审沟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了充分讨论。
2025 年 4 月 24 日,组织并参加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经与安永华明充分沟通,本人认为安永华明在年度审计中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国际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恰当的审计程序。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以及与公司管理层现场沟通等方式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情况,听取公司有关经营管理、资本运作、合规风控、财务审计等方面情况的汇报。与公司其他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外部审计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沟通,主动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按规定制作工作记录,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9 日。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并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通过微信、电话、电子邮件等途径及时保持工作联系。公司编制并发送《每周工作动态》《反洗钱管理手册》等材料,使本人能够及时获取公司内部的主要经营管理信息及市场、行业相关信息。公司组织本人参加山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线上讲堂,并于
2024 年 11 月参加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4 年度“上市公司违
法违规案例分析”专题培训(线上专场)并通过水平测试,同时持续学习独立董事改革新规的执行情况及最新案例,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时,公司有关人员积极配合,全力支持,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形。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自身专业判断,对公司重大事项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本人发表的独立意
见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
关公告,具体披露索引如下:
独立意见情况 披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