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众精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41:08
证券代码:688097 证券简称:博众精工 公告编号:2025-012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总部大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以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占公司董事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章制度的规定,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各项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促进依法运作,切实保障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能够忠实而勤勉地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利用专业知识,对年度内所审议事项进行认真分析与判断并作出合理决策,有力地促进了公司规范运作。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体系
的实际运行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该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行业薪酬水平,有助于促进公司董事勤勉尽责,促进公司稳定经营和长远发展。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了此议案,基于谨慎性原则,所有委员回避了对本议案的表决,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均回避表决,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监事 2025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八)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议案经公司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管理和使用,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8)。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该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同意本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的议案》
经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 年度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公司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过程中勤勉尽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
本议案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孔德扬、秦非、邵玉兵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表决结果:同意票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孔德扬、秦非、邵玉兵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 95.15 亿元(包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由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根据需要进行分配使用,本次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由公司根据实际运营资金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合理确定,最终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董事吕绍林先生已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0)。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议案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蒋健、宋怀良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回避该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 www.sse.com.cn)上披露的《博众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