炬光科技: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2:30:50
证券代码:688167 证券简称:炬光科技 公告编号:2025-029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以现场
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
席王晨光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 3 名,实际出席监事 3 名,本次会议
的召集、召开程序和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与会监事审议并书面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4 年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 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西安炬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盈利情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四)审议《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及指引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22)。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编制格式和内容符合相关文件规定和格式要求,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执行的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各项制度规定规范运作,内部控制执行有效,总体上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作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八)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本次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公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因此,
监事会同意本次作废及授予价格调整事项。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九)审议通过《关于向刘兴胜先生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根据《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以 2025 年 4 月 24 日为剩余预留授予日,以 44.2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刘兴胜先生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229,600 股。
刘兴胜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同时是公司的核心技术人员,在公司的经营、治理中,明确公司的中长期发展战略和目标,组织和领导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在重大投资并购、业务转型等关键决策中发挥核心作用,直接影响公司的战略发展、经营效率及长期价值,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核心驱动力。公司授予刘兴胜先生的限制性股票额度与其所任职务、岗位的重要性以及对公司的贡献程度相匹配。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向其他激励对象授予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1、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
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剩余预留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的本次激励计划剩余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剩余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
意公司以 2025 年 4 月 24 日为剩余预留授予日,以 44.26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授予条件的 44 名 A 类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480,570 股。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4 年资产收购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剩余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根据《科创板日常信息披露公告格式第二十八号——科创板上市公司季度报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编制,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的《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西安炬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