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华数科: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1:26:16
证券代码:688789 证券简称:宏华数科 公告编号:2025-016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宏华数科”)于 2023 年完成了对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盈科杰数码”)51%股权的收购工作。现将盈科杰数码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权收购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收购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 51%股权的议案》,为实现公司的战略发展目标,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人民币 7,000.00 万元受让董瑛转让方(一)、谭明转让方(一)、周京福转让方(一)(以下合称“转让方”)持有的盈科杰数码 51%股权。盈科杰数码与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在渠道上、市场上形成较好的协同和互补,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在书刊印刷领域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和长远利益。本次收购将助推公司进一步实现横向拓展的发展战略,做大做强公司数码喷印设备在书刊印刷板块的战略布局。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的相关公告。2023 年 8 月 10 日,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工商变更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1、转让方对盈科杰数码经营业绩作出的承诺如下:标的公司 2023-2024 年度经宏华数科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的净利润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500 万元(“业绩承诺”);
2、若盈科杰数码经审计的业绩未能达成上述承诺业绩,则转让方、宏华数科双方同意,转让方应向宏华数科支付的业绩补偿金按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1)如果盈科杰数码实际净利润未达到业绩承诺,但不低于上述业绩承诺的 90%,则不触发补偿程序;
2)如果盈科杰数码实际净利润低于上述业绩承诺的 90%,则转让方应通过现金形式对宏华数科进行补偿,补偿金额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补偿金额=(业绩承诺净利润-累计实现税后净利润)÷业绩承诺净利润(即5,500 万元)×标的股权的转让价格(即 7,000 万元)
其中,累计实现净利润指盈科杰数码 2023 年度和 2024 年度经宏华数科指定具
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后累计实现的净利润。
3、转让方承诺并保证:经宏华数科指定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确认后的盈科杰数码截至 2023 年 5 月 31 日的应收账款总额(应收账款明细详见本
协议附件一)应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二年内收回,到期未收回部分(应收账款总额和实际回收金额之间的差额)由转让方在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金方式向盈科杰数码补偿。
4、转让方(一)、转让方(二)和转让方(三)对上述业绩承诺和现金补偿义务彼此承担不可撤销连带保证责任。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7846 号《关于山东盈科杰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鉴证报告》,盈科杰数码 2023 年
度至 2024 年度经审计的累计净利润合计 5,460.82 万元,低于 2023 年度至 2024 年
度合计业绩承诺数 39.38 万元,完成 2023 年度至 2024 年度合计业绩承诺的 99.29%,
比例高于承诺净利润的 90%,未触发业绩补偿条件。
特此公告。
杭州宏华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