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阳智能: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31:29
证券代码:601615 证券简称:明阳智能 公告编号:2025-020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A 股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041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本利润分配方案存在差异化分红。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可参与分配的股份数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4 年 4
月修订)》第 9.8.1 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4,981,879,471.7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数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041元(含税)。截至2025年4月24日(即本次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2,271,496,70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的121,119,984股后,可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股份数为2,150,376,7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9,197,717.00元(不含交易费用),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1,463,127,278.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422.73%。其中,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并注销的回
购(以下简称“回购并注销”)金额0元,现金分红和回购并注销金额合计
653,929,561.1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188.93%。
本年度不进行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公司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653,929,561.16 653,959,210.91 690,910,245.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346,114,493.48 376,722,128.30 3,444,710,792.65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4,981,879,471.7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1,998,799,017.0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 否
于 5000 万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1,389,182,471.48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1,998,799,017.07
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 143.88
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否
示的情形
注: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由于会计政策变更,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系由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后的数据。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的情况说明
公司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653,929,561.16元(含税),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8.93%,达到100%以上;占期末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的13.13%,未达到50%以上。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本次利润分
配方案是在遵循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确保公司稳定运营及持续发展战略的基础上制定的。在合理统筹公司未来资金使用需求、偿债能力的基础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和合理期望。同时,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偿债能力造成负面影响。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该方案兼顾公司长远发展的同时,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我们对利润分配方案无异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全票同意通过了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股东对现金分红的期望与公司长期战略规划和持续稳定经营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则规范的有关规定,分红标准和比例明确且清晰,决策程序完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对利润分配预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严格履行了现金分红决策程序。该方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的特点和发展阶段,公司经营现状和未来发展规划,以及股东的合理预期和长远利益,未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基于当前盈利状况、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多
方面因素审慎制定的,该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现金流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其他事项
公司将于2025年5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以网络互动的形式召开 2024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度业绩暨现金分红说明会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特此公告。
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