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爱股网 > 最新消息
股票行情消息数据:

辽宁成大: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20:17:29

证券代码:600739 证券简称:辽宁成大 公告编号:临 2025-046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原内容 修订后内容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 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
制订本章程。 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
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
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新增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
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
的债务承担责任。
担责任。
第十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立
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党章》规定,设
和政治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
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
落实。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
经费。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 第十二条 本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
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 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 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 可以起诉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 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 起诉股东、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
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人员。
第十六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第十七条 公司股份的发行,实行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种类的每一股份
公平、公正的原则,同类别的每一股份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应当具有同等权利。
同次发行的同种类股票,每股的发
同次发行的同类别股份,每股的发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任何单位或者
行条件和价格应当相同;认购人所认购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
的股份,每股支付相同价额。
价额。
第十七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
标明面值。 第十八条 公司发行的面额股,以人民

币标明面值。
第二十条 公司发起人为辽宁省针棉毛
第十九条 公司发起人为辽宁省针棉毛 织品进出口公司、辽宁对外贸易(集团)织品进出口公司、辽宁对外贸易(集团) 公司、辽宁省丝绸进出口公司。1993 年公司、辽宁省丝绸进出口公司。1993 年 9 月,公司设立时,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9 月,公司设立时,辽宁省针棉毛织品进 出口公司以经评估并经辽宁省国有资产出口公司以经评估并经辽宁省国有资产 管理局确认的国有净资产 2,603 万元折
管理局确认的国有净资产 2,603 万元折 为 2,603 万股国家股,由辽宁省国资局
为 2,603 万股国家股,由辽宁省国资局 持有;辽宁对外贸易(集团)公司以现
持有;辽宁对外贸易(集团)公司以现 金 347 万元认购 347 万股;辽宁省丝绸
金 347 万元认购 347 万股;辽宁省丝绸 进出口公司以现金50万元认购50万股。
进出口公司以现金50万元认购50万股。 公司设立时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5,000 万
股、面额股的每股金额为 1 元。
第 二 十 条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为 第二十一条 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总数为
1,529,709,81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 1,529,709,816 股,公司的股本结构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529,709,816 普通股 1,529,709,816 股,占总股本的
股,占总股本的 100%。 100%。
第二十二条 公司或者公司的子公司
(包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
资、担保、借款等形式,为他人取得本
第二十一条 公司或公司的子公司(包 公司或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括公司的附属企业)不以赠与、垫资、 助,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除外。
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者 为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或者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 董事会按照本章程或者股东会的授权做
出决议,公司可以为他人取得本公司或
者其母公司的股份提供财务资助,但财
务资助的累计总额不得超过已发行股本
总额的百分之十。董事会作出决议应当

经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二十二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第二十三条 公司根据经营和发展的需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 要,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股东会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分别作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
资本: 资本:
(一)公开发行股份;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二)非公开发行股份; (二)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
国证监会批准的其他方式。 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六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 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决议;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 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 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
议。 议。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司依照本章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一)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属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 于第(三)项、第(五)项、第(六)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项情形的,公司合计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数不得超过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10%,并应当在 3 年内转让或者注销。

第二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 第二十八条 公司的股份应当依法转
让。 让。
第二十八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 第二十九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份
作为质押的标的。 作为质权的标的。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
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 第三十条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
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 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辽宁成大相关个股

天天查股:股票行情消息 实时DDX在线 资金流向 千股千评 业绩报告 十大股东 最新消息 超赢数据 大小非解禁 停牌复牌 股票分红数据 股票评级报告
广告客服:315126368   843010021
爱股网免费查股,本站内容与数据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沪ICP备15043930号-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