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8:34
证券代码:603330 证券简称:天洋新材 公告编号:2025-025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
会议于 2025 年 04 月 25 日上午 10 时 00 分在公司二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出席董事 7 名。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哲龙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12,655,120.56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公司 2024 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且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58,803,132.88 元,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和资金需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拟为:2024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股票股利分配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详情请查阅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职务并领取薪酬的董事,薪酬按照职务与岗位责任等级确定。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公司相关薪酬标准和制度领取薪酬。2024 年度给予每位独立董事津贴人民币 9 万元(税前)。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出席会议的 7 位董事对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计划的议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计划主要内容如下: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收入两部分组成,即:年度薪酬=基本薪酬+绩效收入。
董事会对本议案进行表决时,董事长李哲龙先生、副总经理李铁山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负责人耿文亮先生回避表决,其余 4 名董事参与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4 名同意,占参与表决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议案》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公司及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向子公司 2025 年度拟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额度如下:
1、被担保人包括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2、担保额度分配:
(1)全资子公司即昆山天洋、南通天洋、海安天洋、昆山天洋光伏、南通天洋光伏、德法瑞、上海惠平、施科特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 24 亿元;公司及不同全资子公司之间在上述额度内可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即烟台信友、信泰永合的担保总额度为不超过 1 亿元;公司
可以在上述范围内,在不同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 年年度股东大
会召开之日止。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及办理相关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关联董事李哲龙回避表决,其余 6 名董事同意,占全体非关联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该报告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关于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公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的议案》
公司已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
务状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相关报告。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内容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批准报出。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内容: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内控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 2025年度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年度审计业务费用为100 万元/年,内控审计业务费用为 20 万元/年。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续聘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议案》
为进一步满足公司产品在实际应用中的性能,优化产品工艺技术,并提高公司科研开发能力,公司拟开展 13 项新项目的研究开发工作。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
(十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管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详情请查看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名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 100%;0 名弃权,0 名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