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洋新材:附件10: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9:58:34
天洋新材(上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本公司就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025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929,124 股,每股发行价为 22.86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386,999,774.64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1,886,792.45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1,132,075.47 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
用 127,358.49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373,853,548.23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1]第 ZA10184
号《验资报告》审验。
2、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上海天洋热熔粘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36 号)的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
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99,847,765 股,每股发行价为 9.88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 986,495,918.20 元,扣除不含税承销及保荐费人民币
17,924,528.30 元、不含税律师费用人民币 1,084,905.66 元和不含税专项审计费
用 94,339.6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67,392,144.62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 ZA10020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项目 金额(元)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386,999,774.64
减:保荐承销及中介费用 13,146,226.41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73,853,548.23
减:(一)截至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290,437,988.54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44,807,678.23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减:(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70,000,000.00
加:(四)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4,841,491.45
减:银行手续费 1,023.00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8,256,028.14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项目 金额(元)
一、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 986,495,918.20
减:保荐承销及中介费用 19,103,773.58
二、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967,392,144.62
减:(一)截至本期累计已使用的募集资金 603,904,642.88
其中:置换前期已投入的自有资金 58,011,489.95
(二)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净额 23,000,000.00
减:(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 220,000,000.00
加:(四)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 17,727,103.99
减:银行手续费 2,926.33
三、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余额 138,211,679.40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的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
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及要求,公司修订了《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
度。
(一)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1 年 3 月 2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分别与宁波银行、花旗银行、交通银行(以下统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2021 年 4
月 29 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德法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法
瑞”)与中信证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杨浦支行(以下简称“宁波银行”)
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同
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天洋”)与花
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花旗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
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
议》与《四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协议履行情况良好,不存在问题。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的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2024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70150122000263348 233,419.58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2984248 120,895.72
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310069079013002901528 1.65
宁波银行杨浦支行 70150122000266922 15,870,640.53
花旗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1784776227 2,031,070.66
合计 18,256,028.14
(二) 2022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
2023 年 1 月 17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
与交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
方监管协议”)。2023 年 2 月 22 日,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昆山天洋光伏材料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昆山天洋光伏”)与中信证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山支行(以
下简称“江苏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
方监管协议》”);同日,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南通天洋光伏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南通天洋光伏”)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嘉定支行(以下简称“交通
银行”)、中信证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四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