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大美食: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9:22:27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公司董事会对在任独立董事周婧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独立性进行评估并出具以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婧女士、杨帆女士、余茂鑫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独立性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在任期间能够严格遵循独立性原则,不存在影响其独立性的其他情形。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对独立性的要求。
山东龙大美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 年 4月 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