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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达合金: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阚赢

公告时间:2025-04-25 18:13:06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4年度,作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及要求,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对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阚赢:男,1983年4月生,中国国籍,硕士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律师执业资格。历任南京熊猫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专员、海太欧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江苏耀坤液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本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且在其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未超过五家,没有为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有偿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单位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取得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会议,认真审阅会议资料并提
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和公司规范运作、良好发展起到积极的作用。
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了6次董事会会议,3次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还列席了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和2024年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对董事会会议的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
姓名 亲 自 出 席 次 委托出席次 应出席次 实 际 出 勤
应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数 数 数 次数
阚 赢 6 6 0 0 3 3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公司董事会下设4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 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现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对专门委员会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4 2 - -
备注:“-”表示不是该委员会委员,无需参加会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召开了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主要就聘任董事会秘书、提名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以及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等事项进行事前审议,本人亲自参加并均投出赞成票,无反对、弃权和回避的情形。
(三)会议表决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参加了公司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认为这些议案均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对各项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四)现场考察和沟通交流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的发展趋势和总体行业状况,同时利用参加会议等机会,到公司进行现场考察,并在发展战略、公司治理、内部控制、年度审计、库存周转率、应收账款周转率、产品生产周期以及公司资金利用率等多方面及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交流,积极建言献策,为公司决策当好参谋。在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给予了积极的配合,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支持。在召开董事会等会议前,公司均能按时提前通知本人并送达会议资料,为本人做出独立判断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2024年度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开展正常经营管理所需,属于正常的商业行为,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合理的定价原则,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开展和持续稳定发展,未导致公司主要业务对关联方形成重大依赖,未对公司独立性构成不利影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事前征得了本人的认可,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遵守了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要求,不存在公司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垫支工资、福利、保险、广告等费用的情况,不存在互相代为承担成本和其他支出的情况,也不存在将资金直接或间接地提供给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使用的情形。
对外担保方面,报告期内公司除对全资子公司担保外,不存在其他对外担保的情形。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2024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结合各位董事及高管人员年度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对各位董事及高管的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了审核,认为2024年度公司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支付的薪酬符合公司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标准,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未有违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情况发生。
(五)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布业绩预告及业绩快报。
(六)聘任或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改聘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七)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0.22%,符合相关规定。公司重视对投资者的稳定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八)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公司对公司及股东曾做出的承诺做了认真梳理,报告期内,公司及股东没有发生违反承诺履行的情况。
(九)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能够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履行信息披露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
(十)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强化内部控制,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公司全面开展内部控制的建设、执行与评价工作,推进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稳步实施。目前公司暂时未发现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大缺陷。
(十一)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各自工作制度,以认真负责、勤勉诚信的态度忠实履行各自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文件,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将本着审慎、认真、勤勉的原则,继续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深入公司的经营管理,持续与公司董事、股东保持有效沟通,为加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以及保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做出不懈努力。同时为公司向着稳步增长的目标迈进,起到独立董事应起的作用,履行应尽的责任。
独立董事:阚赢
2025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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