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格精机:独立董事述职-谢园保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4:48
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谢园保作为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谢园保,出生于1971年,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注册房地产估价师。历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所长,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州分所负责人,粤水电独立董事,德生科技独立董事。现任广东诚安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尚阳股份、超讯通信独立董事;广州市天河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委员;2023年12月28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和3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5次董事会,出
席3次股东大会。对于董事会、股东大会所议事项,本人在各次会议召开前主动
了解会议详细情况,认真审阅会议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结合自身专
业知识和管理经验,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以及战略委员会。2024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对公司不同范畴的事务提供独立的审核和合理的建议,促进公司合规运营,推动公司治理结构完善。
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共召开6次会议,按规定审阅了定期报告相关财务报
表及审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内审工作的执行情况与工作计划、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等事项,详细了解、指导及监督了公司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情况。
2024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薪酬情况予以关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同行业、同地区的薪酬水平,能对公司员工形成有效激励,并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发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监督作用。
(三)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公司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通过多种沟通途径,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媒体、网络等有关公司的报道、评价,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积极听取公司内审部的工作汇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持续监督与评价,在实际操作中给予建设性的意见。本人积极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及时了解财务报告的编制工作及年度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确保审计结果客观及公正。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 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网上业绩说明会、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审慎行使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认真学习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向本人传递相关会议文件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充分保证了独立董事的知情权,使本人能够及时了解公司内部管理、生产经营及其它重大事项的进展动态,为本人的独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
(七)其他履职情况
积极学习证监会、交易所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本人自觉学习监管机构实时更新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时了解证券市场的发展趋势和监管要求,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客观公正地保护了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对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定期报告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本人认为:公司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同时,公司已根据自身的经营特点,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严格遵守执行。本人认为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经核查,认为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具有审计业务所要求的独立性及专业胜任能力,能够客观公正地发表审计意见,圆满完成公司的审计
业务,同意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与公司实际,薪酬支付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其他工作
2024年,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不存在独立聘请中介机构的情形,不存在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准则,勤勉尽责,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和运作情况,作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本人保持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对公司审计部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积极助推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发挥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继续认真尽责、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谢园保
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