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派科技: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左志刚)
公告时间:2025-04-25 18:03:59
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气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的制度要求,忠实履行职责,勤勉尽责,积极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并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将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左志刚先生,现任公司独立董事,1975 年 5 月出生,博士,教授,国际注
册管理会计师(CIMA),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获经济学博士学
位。1995 年 7 月至 2000 年 8 月,在湖南师范大学人事处从事行政工作;2000
年 9 月至 2002 年 7 月,在湖南大学会计学院攻读硕士研究生;2002 年 9 月至2005
年 7 月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攻读博士研究生;2005 年 7 月至 2006 年 6 月,
在中国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从事证券监管工作,2006 年 7 月至今,在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从事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工作,现为广东外语外贸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国际财务、风险投资和管理会计;2019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24 年 2 月至今任广东美亚旅游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包括 1 次年度股东大会及 2 次临时股
东大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备注
左志刚 3 3 -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6 次董事会。上述会议,我均按时出席并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我对上述董事会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董 本人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数
左志刚 6 6 0 0
(三)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我担任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我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要求,召集或出席了全部相关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我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年应参加会 本人亲自出席
专门委员会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审计委员会 5 5 0 0
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 1 1 0 0
(四)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均按时出席并认真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我对会议审议的各议案均表示同意,未提出异议。具体如下:
本年应参加专 本人亲自出 委托出席次
独立董事姓名 缺席次数
门会议次数 席次数 数
左志刚 2 2 0 0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依法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并独立、客观、充分地发表明确意见,未发生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六)与审计机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同时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监督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确保其独立性和有效性,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充分发挥利用自身财务专业知识,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参加公司股东大会关注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的议案表决情况,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现场考察与公司配合情况
2024 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时机,认真对公司日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内控运行情况进行了解,我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并通过现场考察、电话、视频会议、微信通信、邮件往来等方式与公司保持密切长期有效沟通。此外,我们也时刻关注行业的经济基本面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将外部经济局面与公司进行探讨研究;同时,本人加强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重点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公司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配合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与重大事项进展,重视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对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能及时落实反馈,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我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的关联交易,交易价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价格公允,不存在异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收购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我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对重点事项进行关注,我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公司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我认为公司聘任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遵循独立、客观、公允的职业准则。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2024 年 3 月 28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 年 5
月 22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王羊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聘任祝小健先生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聘任王羊宝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我对上述人员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董事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3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及 2024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我认为公司制定的董事、高管薪酬方案是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与 2024 年的生产计划制定的,符合行业、区域薪酬水平,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 年我认真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仔细审核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在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方面,特别关注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2025 年,我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要求,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保持与公司的积极沟通和交流,切实履行好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全体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左志刚
2025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