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泰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7:35:11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财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泰隆”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705 号)核准,宝泰隆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310,857,142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9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7,211,425.16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22,351,510.0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14,859,915.10元,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 2022 年 2 月 28日出具了中审亚太验字【2022】000009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1,208,657,568.79 元,募集资金专户
余额为人民币 10,011.35 元,募集资金的使用及结存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元
项目 金额
1、募集资金总额 1,237,211,425.16
减:发行费用 22,351,510.06
2、募集资金净额 1,214,859,915.10
减:2022年使用金额 665,484,269.71
加:2022年存款利息收入及购买理财产品收益 3,813,559.14
减:2022年手续费 28,118.33
减: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 550,000,000.00
3、截至 2022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3,161,086.20
项目 金额
加: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 550,000,000.00
减:2023年使用金额 412,704,431.24
加:2023年存款利息收入 42,581.92
减:2023年手续费 15,537.05
减: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 140,000,000.00
3、截至 2023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483,699.83
加: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 140,000,000.00
减:2024年使用金额 130,468,867.84
加:2024年存款利息收入 4,015.74
减:2024年手续费 8,836.38
减: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流余额 10,000,000.00
4、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结余募集资金金额 10,011.35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章程,制定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2 年 9 月 14
日召开的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25 年 1 月 17 日
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订<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放情况和三方监管情况
2022 年 3 月 4 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
支行(以下简称“工行七台河桃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以下简称“建行七台河分行”)、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台河农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
议》”),用于存放上述募集资金,以保证募集资金使用安全。《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
异。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 0910020729200136443 2,688.78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 23001695551050502782 827.61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79990122000103870 6,494.96
合 计 - 10,011.35
注:上表金额为活期存款余额,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
资金人民币 1,000 万元。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2 年非公开发行 A 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 年 3 月 8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总额为 12,666.37万元,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出具了《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中审亚太审字【2022】000625 号);保荐机构出具了《川财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事项。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3 年 8 月 10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4 亿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4 年 8 月 7日前全部归还。
2024 年 8 月 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人民币 3,000 万元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于 2024 年末前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2,000 万元。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000
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
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受黑龙江省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于 2023 年 12 月 23 日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岁
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紧急通知》(黑煤管发[2023]255 号)影响,募投项目宝泰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一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