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5 17:26:59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保荐机构”)作为中盐 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四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红四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55 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同意,红四方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5,000 万股,发行价格 7.98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9,9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592.98 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6,307.02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11 月 21 日全部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4]610Z0007 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36,307.02
加:募集资金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费用后金额 3.03
项目 金额
减:募投项目已投入金额 8,000.00
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金额 17,718.90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10,591.15
其中:专户存款余额 10,591.15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在各银行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已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
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 2024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开立 4 个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账户 募集资金专户
期末余额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81279031529 2.81
2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20935189721000033 5,536.33
3 合肥科技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000376408966600000055 0.09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4050148680809888888 5,051.92
合计 10,591.15
注: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所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为募集资金 到账的验资户,验资完成后,转入募投项目所对应的募集资金存管专户。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4 年 11 月 19 日,公司与国元证券、募集资金专户所在中国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合肥望江中路支行、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太湖路支行、合肥科技农 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明珠广场支行 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
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
币 25,718.90 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 18,750.86 万元,其中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17,718.90 万元,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支付不含增值税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1,031.97 万元。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截至 2024年 12 月 31 日,已完成前述置换事项。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单日最高余额,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保荐机构国元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
相关产品。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节余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使用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主板上市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36,307.02 万元,低于《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募投项目拟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49,556.99 万元,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
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2、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9 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
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之后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至公司一般账户,该部分等
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使用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11 日在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及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情况,也没有对外转让
或者置换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5]610Z0002 号)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述《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红四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红四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红四方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