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四方:红四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5 17:26:43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规定以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核查
作用。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 名,并由独立董事魏朱宝先生(会计专
业人士、会议召集人)、夏旭东先生以及非独立董事周攀先生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的
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会议,投票表决通过了全部议案,并就公司定
期报告、公司财务状况、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内部审计工作及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等事项发表了专业意见。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和建议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
况报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3.
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
2024 年 2 月 投资计划的议案;5.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18 日 6.关于确认公司 2023 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7.关于申请银行综 相关议案并同意提
合授信、子公司担保和子公司限额借款的议案;8.关于审议公司 交董事会审议
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告的议案;9.关于公司内部控制
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10.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1.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的议案。
2024 年 5 月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公司 2024 年一季度审阅报告的议案;2. 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22 日 关于公司提供定向帮扶资金的议案。 相关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8 月 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25 日 审议以下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审阅报告的议案。 相关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9 月 审议以下议案:1.关于审议公司三年一期财务报告及相关专项报 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18 日 告的议案;2.关于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相关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2024 年 12 月 委员一致审议通过
8 日 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相关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服务过程中,
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
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对于审计机构的要求,同意续聘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开始前,审计委员会会同审计部、财务负责人
和董事会秘书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并就
2024 年年度审计计划、审计范围及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
要求审计机构按照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在
2024 年年度审计工作期间,积极配合外部审计开展工作。
3.在 2024 年年度审计期间,审计初稿完成后,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听取了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进展,以及
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
汇报。
4.2025 年 4 月 21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对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2024 年度审计报告和内
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该所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职,遵循
执业准则,独立、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质量自评估报告,
积极督促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严格按照工作计划执行。经检查,审计委员会未发现
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的情况。
(三)审阅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且公司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估计变更以及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价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及公司规范运作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职能和作用,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了审查。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有效性自我评价报告》,未发现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审计委员会将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优化完善,有效提升公司法人治理水平,确保公司规范运作。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相关部门及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着持续的、良好的沟通,督促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职责,通过指导内部审计部门工作,加强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充分发挥了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切实推动公司内控的持续完善和规范,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持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勤勉尽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指导、协调、监督作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保障,进一步促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内控制度的有效
执行和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