迈普医学: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晓峰,已届满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4 23:34:40
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陈晓峰,已届满离任)
本人作为广州迈普再生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迈普医学”)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忠实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始终站在独立公正的立场参与公司决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促进公司健全内控制度及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因公司换届选举,本人自 2024 年 5 月 10 日起不再担
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提名委员会召集人以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务。现将本人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陈晓峰,1956 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材料学专业。现任华南理工大学材料学院教授。曾任山东轻工业学院(现为齐鲁工业大学)材料系教授、美国佛罗里达大学访问学者;2020 年 3 月至今,任赣江新区莱威再生医学科技有限公司首
席科学家、董事长;2016 年 9 月至今,任佛山今兰生物科技有限公 司首席科学家;2020 年 3 月至今,任广州创尔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2020 年 10 月至今,任杭州昊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首席
科学家;2018 年 11 月至 2024 年 5 月,任迈普医学独立董事。
2024 年任职期间,本人任职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大会,在 2024 年
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会
议情况
召 开 董 事 应 出 席 亲 自 出 委 托 出 缺 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出席股东大会次
会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数
3 3 3 0 0 否 1
公司召集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 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因此,本人没有对公 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对本年度任期内召开的 董事会议案均投了同意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弃权的 情形。
(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
各专门委员会积极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参与委员会的工作,严
格按照相关专门委员会召集人和委员职责,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充分
发挥委员会的工作职能,促进公司经营管理能力的提升,主要履行以
下职责:
1、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组织召开了 2 次提名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间 议案名称
(1)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 关于提名袁玉宇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王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骆雅红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4)关于提名龙小燕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事 会 提 名 2024 年 4 月 17 候选人的议案
委 员 会 第 日 5)关于提名袁美福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四次会议 候选人的议案
6)关于提名郑海莹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候选人的议案
(2)逐项审议《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1)关于提名袁庆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的议案
2)关于提名陈晓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3)关于提名陈建华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的议案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
案》;
(4)审议《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的议案》
(1)审议《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第 二 届 董 (2)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议案》
事 会 提 名 2024 年 5 月 10 (3)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委 员 会 第 日 (4)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五次会议 (5)审议《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6)审议《关于聘任公司审计监察部负责人的议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要求
履行自己的职责,主持了日常会议,认真研究公司有关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任职要求和规定,严格遵守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
及相关程序,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出席了 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会议名称 会议召开时 议案名称
间
第二届董事会 (1)审议《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薪酬与考核委 2024 年 4 月 (2)审议《关于 2024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员会第四次会 17 日 (3)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议 的议案》。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
要求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发挥了专业性作用,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沟
通的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审计监察部及会计师积极沟
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监察部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通过认真阅读公司证券法务部报送的各类文件,积极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认真听取公司相关汇报,持续关注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进行监督和核查,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切实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权益。
(五)在上市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务。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本年度现场工作天数为 6 天(换届离任前的工作天数),通过面对面交流、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方式实地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还通过邮件、电话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状况,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关注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有效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没有行使以下特别
职权:
1、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2、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3、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4、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 2024 年度进行的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
开展经营管理所需,本次交易价格为正常的商业交易价格,定价公允、合理。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本次关联交易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相关事项中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 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展示了公司经营情况。
(三)聘用或者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续聘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承办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及其他审计业务,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经核查,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和资格。
(四)提名或任免董事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候选人、总经理人选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认为其符合有关人员的任职要求。
(五)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薪酬及津
贴方案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 2024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符合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