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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48:33

证券代码:000558 证券简称:天府文旅 公告编号:2025-021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并支付担保费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简要内容: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成都分行”)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成都分
行”)分别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文旅集团”)对以上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成都体投集团”)持有公司总股份比例为29.90%,即成都文旅集团间接持有公司29.90%股份,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的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
(1)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
年期LPR+7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3.80%)(贷款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2)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00%),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二)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之母公司成都文旅集团对前述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2022﹞4号)文件规定,成都文旅集团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
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三)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持有公司29.90%股份,系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公司接受成都文旅集团担保并支付担保费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间接控股股东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于同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关联董事覃聚微、吴晓龙、原博、高磊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
(五)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不需要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成都文化旅游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7978492890
法定代表人:张海彤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313,500万元

成立时间:2007年3月30日
登记机关: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住所:成都市洗面桥街30号2楼
经营范围:文化项目、体育项目、旅游项目(含游乐设施)的规划、策划、投资(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建设、运营;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信息服务业务(不含固定网电话信息业务);营销策划、会议、演出服务及展览服务;广告设计、制作、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自有房屋租赁;土地整理;酒店餐饮管理服务;旅行社服务;文创品设计、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关联方股权结构
成都市国资委为成都文旅集团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三)关联方最近一年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亿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0.32 351.08
负债总额 233.55 247.07
净资产 106.77 104.01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9.29 14.05
净利润 -1.02 -2.77
(四)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控股股东成都体投集团为成都文旅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成都文旅集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五)关联方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说明
经核查,截至目前,成都文旅集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开展影视业务需要,公司拟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7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3.80%)(贷款利率
以合同约定为准),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拟向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申请人民币10,000万元流动资金贷款,年利率不超过一年期LPR+90BP(按目前LPR测算为不超过4.00%),贷款期限为2年,贷款资金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作影视剧及综艺节目。
成都文旅集团对公司以上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并对超股比担保的部分(即担保余额的70.1%)收取担保费,担保费率为1%/年。按照超股比担保部分的实际担保余额及占用时间计算对应担保费,即成都文旅集团收取的担保费=实际担保余额*0.701%*担保时间。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担保费率是根据《成都市属国有企业融资及担保监督管理办法》(成府规
﹝2022﹞4号)文件规定收取,价格公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的两笔贷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快速取得借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和经营发展,不存在影响公司业务和经营独立性的情况。
本次担保费率参考市场标准,并经双方协商确定,价格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经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了解,对涉及的相关资料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成都文旅集团为公司本次向光大银行成都分行、中信银行成都分行借款提供全额保证担保,有利于公司以较低利率、快速取得借款,以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且公司向成都文旅集团支付的担保费率符合相关规定,价格公允。本次交易遵循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在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自本年年初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人成都文旅集团(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163.04万元。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二)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会议决议;
(三)融资担保费用协议(拟签);
(四)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表。
特此公告。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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