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2:06:0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2-00048 号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审核报告
大信专审字[2025]第 22-00048 号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进行了审核。
一、董事会的责任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编制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发表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有关资料与文件、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编制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符合相关规定,在所有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LLP 电话 Telephone:+86(10)82330558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Room 2206 22/F, Xueyuan International Tower 传真 Fax: +86(10)82327668
学院国际大厦 22 层 2206 No.1 Zhichun Road, Haidian Dist. 网址 Internet: www.daxincpa.com.cn
邮编 100083 Beijing, China, 100083
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的情况。
四、其他说明事项
本报告仅供贵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其它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贵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何晓娟
中 国 · 北 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王霄汉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74 号)核准,本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5.86 元。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本公司实际已向 13
名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86,783,583 股,募集资金总额 1,094,551,796.38 元,扣除承销费、保荐费、审计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6,136,307.56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88,415,488.82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验资报告》(众环验字(2023)0500031 号)。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如下:截至 2023 年 11 月 9 日 14 时止,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海通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原名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 4 月更名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下同)已于 2023 年 11 月 9 日将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含增值税)人民币 3,174,200.21
元后的出资款余额人民币 1,091,377,596.17 元汇入公司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开立的 38610180803687366 账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4年度本公司及属下募集资金项目实施主体企业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为人民币11,330.9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募投项目累计支出总额为20,128.48万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实际收到募集资金 109,137.76
减:累积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注 1) 20,424.69
其中: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8,797.53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 260.40
2024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11,330.95
2024 年直接支付发行费用的金额(注 2) 35.81
项目 募集资金发生额
减: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59,900.00
加:累计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净额 556.63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369.70
注1:“累积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包含置换的发行前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金额和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发行费用。
注2:2023年保荐机构从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的保荐承销费金额为含税金额,本年度将上述扣除的保荐承销费对应的增值税额17.96万元从一般户转回募集资金专户。
(三)调整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情况
2024 年 1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低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总额,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募投项目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计划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将计划投入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募集资金金额由 36,464.27 万元调整为35,850.64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计划投入募集资金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资金 变动金额
1 佛山照明自动化改造与数字化转型 36,464.27 35,850.64 -613.63
建设项目
2 佛山照明海南产业园一期 25,252.91 25,252.91 0.00
3 智慧路灯建设项目 9,179.52 9,179.52 0.00
4 车灯模组生产建设项目 24,008.80 24,008.80 0.00
5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4,549.68 14,549.68 0.00
合计 109,455.18 108,841.55 -613.63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