渤海租赁: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21:55:03
证券代码:000415 证券简称:渤海租赁 公告编号:2025-033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北京宏源大厦 10 层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副董事长张灿先生;董事刘璐先生、冯俊先生、龙雪红女士;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刘超先生共 7 人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金川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周珮萱先生、马丽女士、廖小莉女士及高级管理人员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彭鹏先生、王佳魏先生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金川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金川先生简历后附)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同意选举张灿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3.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选举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如下:
⑴战略发展委员会
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董事刘璐先生
⑴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董事刘璐先生
⑴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李剑铭先生、董事冯俊先生
⑴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独立董事程大中先生
委员:独立董事刘超先生、董事金川先生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伟华先生为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伟华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童志胜先生、王景然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6.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公司经理(首席执行官)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彭鹏先生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彭鹏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7.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王佳魏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王佳魏先生简历后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8.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根据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马晓东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马晓东先生简历后附)
9.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董事马伟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3.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24 日
附简历:
金川,男,1967 年生,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学士,曾任职于中国银行总行和
纽约分行、美国华美银行总行。2011 年起先后担任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总
经理、董事长,Seaco SRL 副 CEO 兼 CFO,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执行官,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海航资本投资(北京)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GlobalSeaContainersLtd 董事长、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胜科设备租赁(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北京联办财讯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金川先生持有本公司 470,000 股股票。金川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金川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张灿,男,1981 年生,武汉大学会计学学士,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工商管理硕
士 。 曾 任 香 港 航 空 有 限 公 司 财 务 总 监 ; Swissport Group 董 事 ; CWT
International(HK00521)董事会主席、行政总裁;海航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海南海航二号信管服务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副董事长、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董事长、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 董事。
截至目前,张灿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张灿先生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在禁入期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最近 36 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 3 次以上通报批评;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灿先生任职资格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马伟华,男,1980 年生,新疆大学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
师。曾任新疆汇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自 2011年起先后担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董事、首席投资官兼董事会秘书,董事兼首席运营官,副董事长;香港国际航空租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首席执行官、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皖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渤海租赁(北京)有限公司董事长。
马伟华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马伟华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的董事,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目前,马伟华先生持有本公司 510,0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童志胜,男,1976 年生,首都经济贸易大学工商管理学硕士,高级会计师、
高级经济师。曾任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裁助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财务总监;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财务副总监、财务总监。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横琴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海航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监事;海航集团北方总部(天津)有限公司董事;天津联达永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霍尔果斯联达永铭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海航风险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
童志胜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童志胜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童志胜先生持有本公司 55,8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王景然,男,1984 年生,南开大学经济学硕士。自 2012 年起先后担任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主任、副经理(副首席投资官)、董事会秘书、董事。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王景然先生不存在不得提名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王景然先生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景然先生持有本公司 75,000 股股票;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彭鹏,男,1982 年生,澳大利亚易迪考文大学酒店管理学学士。自 2013 年
起先后担任天津燕山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裁;聚宝汇金融控股(西安)有限公司董事长;天津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