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金叶: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21:49:52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局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张敬先生(履职状态)、李伟先生、王超女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敬先生、李伟先生、王超女士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及董事局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运作规范》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局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