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苑股份: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21:04:0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博苑股份”、“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对博苑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415 号)同意注册,博苑股份首
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70.00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27.76 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 71,343.2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8,526.43 万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62,816.77 万元。募集资金已于
2024 年 12 月 5 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
司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4〕494 号《验资报告》。公司依照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保荐人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62,816.77
项目投入 B1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B2
项目投入 C1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C2 12.07
项目投入 D1=B1+C1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 D2=B2+C2 12.07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 62,828.84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63,351.36
差异 G=E-F -522.52
注:差异系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金额 506.81 万元尚未置换转出及发行费用 15.71
万元尚未支付。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
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及 2024 年 12 月 25 日
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有 5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万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寿光支行 536903678310001 49,249.82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37050167610800005338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仓圣支行 235152318874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 1607006129200584373 7,000.00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 12010078801500002282 7,101.54
合计 63,351.36
注:因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仓圣支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支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因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分行没有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权限,故由其上级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2024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合计 23,366.07 万元,其中,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22,859.26 万元,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金额为 506.81 万元(不含增值税)。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 6 个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2024 年度,公司已完成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事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部分的自筹资金尚未完成置换
(五)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并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 4.5 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期间使用票据及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部分资金支出,后续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
保荐机构出具了同意的核查意见。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的情形。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博苑股份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三方监管协议,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4 年度
编制单位:山东博苑医药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62,816.77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