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顺洁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叠-离任)
公告时间:2025-04-24 20:43:52
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叠-离任)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刘叠,作为中顺洁柔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 2024 年度任职期间(即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5 月 20 日)本人
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要求,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我们的工作也给予极大的支持,未发生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现将 2024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向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刘叠,1978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住权。2005 年毕业于中南民族大学,取得法学理论硕士学位,2004 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已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书。2007 年至 2018 年先后于广东雅商律师事务所、广东衡韵律师事务所、广东香山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职务。目前于广东刘志均律师事务所担任
主任律师职位。2021 年 1 月起至 2024 年 5 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 年任职期间,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职,认真仔细审
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本人未对公司报告期内的董事会议案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出现投反对票、弃权票和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形。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 3 次董事会、2 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
议情况如下:
应出席 现场出席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
董事会 董事会次 出席董事会 董事会次 事会次 亲自出席董事会 东大会
次数 数 次数 数 数 会议 次数
3 0 3 0 0 否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4 年,本人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期
间并未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主持日常会议,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的薪酬进行审议,对 2022 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期间并未
出现委托代理人出席或缺席委员会会议的情况。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在工作中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职责,出席日常会议,根据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未涉及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事前审核的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未行使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五)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加强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平、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同时审慎决策公司资金运用等重大事项,要求公司事先提供详细完整的资料,并进行认真审核,发表专业意见,科学、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六)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等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方式对公司进行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2024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为本人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提供了高效便利的工作条件。同时,公司充分做好了会议组织、重大事项沟通汇报和资料寄送等工作,及时提供独立董事履职所需的各类材料,积极响应及支持独立董事履职的相关需求。此外,公司持续关注、组织协调独立董事参加各类专业培训,为独立董事全面履职提供切实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尽职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任职期内,本人在履职过程中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上
述报告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公司编制的《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执行有效。
(二)提名或任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了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本人重点审核了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认为候选人具备资格和能力,提名、选举及聘任程序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 2023 年度薪酬的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是根据行业的薪酬水平、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以及个人的考核情况等因素综合制定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4 年度任期期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独立董事:刘叠
2025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