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瓷股份:关于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4)
公告时间:2025-04-24 20:07:56
证券代码:001216 证券简称:华瓷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5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12 月 31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43)。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设立的员工持股平台:醴陵市华联立磐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立磐”)、醴陵市华联悟石企业管理咨询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华联悟石”),两名股东
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5 年 1 月 24
至 2025 年 4 月 23 日,法律法规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公司股份。
其中:
(1)华联立磐计划减持 1,948,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77%,其
中,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数量 1,100,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43%;占其通过华联立磐间接持股数的 25%。
(2)华联悟石计划减持 946,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38%,其中,
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 500,000 股,占公司当前股份总数的 0.20%,占其通过华联悟石间接持股数的 15.94%。
(3)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许君奇先生,计划减持总数量为 160 万股,主要为筹集股份持有方式变更所需个人缴纳的税款,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减持计划。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两名股东出具的《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上述两名股东的减持计划已经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
相关规定,现将华联立磐、华联悟石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减持方式 减持期间 减持均价 减持股数 (股) 减持占总股
(元/股) 本比例 %
2025 年 4 月 3 日
华联立磐 12.48 1,086,609 0.43%
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集中竞价交易
2025 年 4 月 3 日
华联悟石 12.38 946,000 0.38%
至 2025 年 4 月 17 日
合计 2,032,609 0.81%
注 1:实际控制人许君奇先生计划通过华联立磐减持 110 万股,实际减持 65.1609 万股;计
划通过华联悟石减持 50 万股,实际减持 50 万股。
注 2: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前后持股情况
减持前持有股份 减持后持有股份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持股数量(股) 占总股本比例
醴陵市华联立磐企
1 业管理咨询企业(有 5,668,000 2.25% 4,581,391 1.82%
限合伙)
醴陵市华联悟石企
2 业管理咨询企业(有 3,256,665 1.30% 2,310,665 0.92%
限合伙)
注:减持比例尾数与各分项占比之和的尾数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
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事项已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预先披露,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情况与此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及相关承诺一致,不存在违规情形。
3、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减持数量、价格未违反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中做出的相关承诺。
4、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华联立磐、华联悟石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合法、合规地实施减持计划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华联立磐、华联悟石出具的《关于公司首发前员工持股平台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的告知函》。
特此公告。
湖南华联瓷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5年4月 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