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股份:浙江永和制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51:49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勤勉尽责地履行了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职责,现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组成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选任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规定。2024 年度,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胡继荣(主任委员)、独立董事李清伟和非独立董事余锋组成,其中主任委员胡继荣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构成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等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4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全体委员本着勤勉尽责、恪
守职责的原则,均亲自出席会议。会议召开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重要意见 其他履行
和建议 职责情况
2024 年 3 会议讨论了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审计沟 同意 无
月 29 日 通相关内容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摘
要的议案》《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
告》《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2024 年 4 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无
月 24 日 《公司 2023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
司 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
情况报告》《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
告的议案》
2024 年 8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及
月 27 日 其摘要的议案》《审计中心 2024 年上半年 同意 无
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计划》
2024 年 10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 同意 无
月 29 日 案》
2024 年 12 会议听取了审计机构关于年度财务及内控 同意 无
月 10 日 审计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计划的介绍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1.评估外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的执业资质及专业能力进行了审慎评估,认为:立信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拥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服务经验,专业胜任能力突出,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经核查,审计项目组全体成员均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的独立性要求,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管措施或行业自律处分。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能够秉持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原则,严格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程序,具备高质量完成公司委托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
2.与外部审计机构讨论和沟通相关审计事项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作用,与立信保持有效沟通:一是共同商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明确审计重点与时间节点;二是定期了解审计工作进展情况;三是督促审计团队恪守职业规范,确保审计工作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
3.向董事会提出聘请外部审计机构的建议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备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并在本年度审计工作中秉持客观、独立、公正的审计原则,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及专业标准履行审计职责,高质量完成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因此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 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全面审议,确认其合理性与可行性。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审计委员会持续督导审计中心严格按计划开展工作,重点围绕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及内部控制等关键事项实施专项审计。针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
员会及时提出专业指导意见,并持续跟踪整改落实情况。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运行规范,未发现重大缺陷或异常情况。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效行使监督权,对公司定期报告进行了全面审阅,并与管理层保持充分沟通。经审慎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财务舞弊、重大错报等异常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要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等特殊事项,也未出现需要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情形。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出席了公司 2023 年度暨 2024 年第一季度、
2024 年半年度、2024 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
(四)评估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024 年度,公司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内部管理制度要求,立足实际经营发展需要,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公司已形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各司其职、协调运作的治理架构,内部控制体系与公司发展阶段及管理需求相匹配,在规范经营管理、防范化解风险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保障了公司运营秩序和股东合法权益。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2024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桥梁作用,积极协调公司管理层、审计中心、财务中心及证券法务部等职能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作。各相关部门在财务会计规范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完善等重大事项上主动征询外部审计机构的专业意见,并全力配合完成财务报告审计工作,有效提升了公司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规范化水平。
四、总体评价
2024 年度,我们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法定职责,按时按需有序召开会议,以高度负责的专业精神审议各项议案。在履职过程中,始终秉持客观公正的立场,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通过专业、规范的议事机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切实维护公司治理的有效性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稳健发展。
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4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