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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明达:成都智明达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时间:2025-04-24 19:45:16

证券代码:688636 证券简称:智明达 公告编号:2025-017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
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 2025 年 4 月 14 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名,实际
出席董事 7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勇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逐项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4 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和要求,认真贯彻执行股东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很好的履行了公司及股东赋予董事会的各项职责。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总经理对 2024 年度开展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将公司 2024 年度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进行了汇报。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报告向
董事会进行了汇报。具体情况见本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年度履职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的议案》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总额不超过 610 万元,
主要为向关联法人成都铭科思微电子技术有限责任公司购买原材料及采购服务,关联董事江虎回避表决。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1 票回避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编号:2025-007)。
(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2 元(含税)。若以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12,561,524 股为基数,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983,736.41(含税)。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9 股,不送红股。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1 号——规范运作》《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同时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编制了《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4 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因公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类型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票保贴、商票贴现、保函、信用证等。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在此额度范围及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部全权办理上述授信相关的具体手续。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战略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 2024 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10)。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成都智明达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1)。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因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不足 3 人,将直接提交 2024 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董事王勇、秦音、龙波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 体 情 况 见 本 公 司 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 在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该议案已经第三届审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23 年修订)》(以下简称《公司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成都智明达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监事会
相关制度相应废止。2025 年 3 月 28 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2025 年修订)》,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同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参考《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对现行《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完善。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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