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润建设:甬兴证券关于宏润建设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公告时间:2025-04-24 19:11:46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润建设”或“公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项目(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之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宏润建设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854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数为 134,770,889 股人民币普通股,发行价格为 3.71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99,999,998.19 元,保荐人(联席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1 日将募集资金扣除承销费 3,999,999.99 元(含税)后的余额
495,999,998.20 元划入公司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各项发行费用9,032,933.67 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490,967,064.52 元(不含增值税)。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24)第 590004 号”《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3,279.54 万元,
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 15,818.56 万元,具体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账户初始金额 495,999,998.20
减:相关发行费用 5,032,933.68
募集资金净额 490,967,064.52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包括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332,795,359.17
减:承销费增值税 226,415.07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17,533.5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应有余额 158,062,823.87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账户实际余额 158,185,596.33
差异 -122,772.46
注:差异系尚未支付的印花税 122,772.46 元,该项税款已于 2025 年 1 月申报缴纳。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等进行了规定。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保证专款专用。公司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会同保荐人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或其上级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第二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东门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截至 2024 年 12 月31 日,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明细列示如下:
募投项目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账户余额 备注
(万元)
建设施工工程总 宏润建设 中 国 建 设 银
承包及地铁盾构 集团股份 行 股 份 有 限 31050163360000018211 5,484.60 活期
施工设备升级改 有限公司 公 司 上 海 第
造项目 二支行
宏润建设 中 国 民 生 银
研发中心建设项 集团股份 行 股 份 有 限 648300901 8,733.60 活期
目 有限公司 公 司 宁 波 象
山支行
宏润建设 中 国 工 商 银
偿还银行贷款项 集团股份 行 股 份 有 限 3901100029200284297 1,600.36 活期
目 有限公司 公 司 宁 波 东
门支行
合计 15,818.5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附表 1)。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 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79.54 万元和预先支付发行费
用的自筹资金 424.03 万元,合计 20,703.57 万元。公司已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5 日披露的《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
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 424.03 万
元及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20,279.54 万元,前述置换事项已 完成。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 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人民币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和决议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使用。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具体由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并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
民币 0.00 万元。
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的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 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意见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附表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总额 50,000.00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279.54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33,279.54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变更 截 至 期 末 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