锌业股份: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文田
公告时间:2025-04-24 18:53:49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文田)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人作为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各项运营情况,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对公司规范、稳定、健康地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现将本人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0 次,本人均参加了相关会议,无缺席情况。
2024 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出席股东大会 3 次,认真听取了与
会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全年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及投票情况如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大
独立董 应出席 现场出 以通讯方 委托 缺席 是否连续两 投票 会出席
事姓名 次数 席次数 式参加会 出席 次数 次未亲自出 表决 次数
议次数 次数 席会议 情况
杨文田 10 10 0 0 0 否 全部 3
同意
(二)发表意见情况
2024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于董事会审议的每项议案,本人认真审阅议案资料,并及时向公司了解情况,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议案提出异议。
(三)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议事规则》《战略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切实履行有关职责。
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审查公司2023年董事、监事、高管人员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总结公司2023年业绩情况,围绕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对公司2024年运营提出建议,总结公司2024年上半年运营情况及对下半年工作进行部署。
(四)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5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全部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未有委托他人出席和缺席情况。对关于增加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资产租赁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议案、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向非金融机构申请融资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担保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报废处置部分固定资产的议案进行了充分讨论研究,并出具了同意意见。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审工作开始前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注册会计师就定期报告及相关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六)与中小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认真审阅公司相关会议资料、与公司管理层沟通、主动学习等方式,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行业其他相关信息,本人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交流,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并通过电话的方式与公
司其他董事、高管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行业内与公司有关的报道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经营状况的影响,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经营提供合理化意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工作时间及工作内容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一)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年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三季度报告》,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全体董事、监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二)关联交易相关事项
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在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股东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人对有关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基于独立判断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报告期内,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所”)为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容诚会计所具备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与能力,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担任以往年度审计机构期间,容诚会计所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以往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各项工作。公司续聘会计师
事务所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
(四)董事会换届、提名独立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本人认真审查了董事、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履职能力、品德素养等情况,认为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权益分派事项
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615,630,5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0.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48,468,917.85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的未分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于2024年10月14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关于A股权益分派结果反馈表,其中现金红利已于2024年10月14日到账。
三、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
1. 报告期内未提议召开董事会;
2. 报告期内未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
3. 报告期内未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
2024年,除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外,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审计监督以及薪酬考核方面的工作,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献计献策,促进公司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4年度,本人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积极作用,切实
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勤勉尽责,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和协作,忠实、勤勉履职,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专业性和独立性优势,促进公司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葫芦岛锌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杨文田
2025 年 4 月 23 日